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福建:公交车司机无故拒载或罚300-1000元

www.fjsen.com 2013-09-25 07:15   来源:东南网 我来说两句

草案修改稿规定,对于城市公交客运经营者存在的上述前三类行为,将由县级以上道路运输管理机构责令改正,处2000元以上1万元以下罚款。

此外,草案修改稿还指出,城市公交客运经营者新增、调整、暂停、终止城市公交线路运营,应当经当地道路运输管理机构批准,经批准的,要提早5日向社会公告。

公交车司机两类行为最高或罚千元

城市公交客运驾驶员在运营服务中要携带相关证件,除安全驾驶,规范作业外,不得有这些行为:不按照规定线路运营或者不按照规定站点停靠;无故拒载乘客、中途甩客、滞站揽客;违反法律、法规的其他行为。

草案修改稿提出,公交车驾驶员存在上述前两类行为的,由县级以上道路运输管理机构责令改正,处300元以上1000元以下罚款。

草案修改稿还规定,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应当加强城市公交建设;应当组织编制公交发展规划,并严格按照规划要求落实;应当建立公交企业成本评估制度、公交企业补贴补偿制度,并定期组织对城市公交企业服务质量进行测评,测评结果作为政府发放补贴的重要依据。

东南快报

  • 责任编辑:邓宇虹  陈瑜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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