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福州:向内河扔生活垃圾最高罚500元

www.fjsen.com 2013-09-27 22:15  谢添实 来源:东南网 我来说两句

东南网9月27日讯(本网记者 谢添实)今后,市民向福州内河扔生活垃圾、乱排污水等行为将受罚,最高可罚500元。《福州市城市内河管理办法》今日获省人大常委会会议批准,将于今年12月1日起施行。

福州很多内河整治后,被人乱扔生活垃圾导致又变脏了。为此,法规规定,在内河管理范围内禁止以下行为:乱扔生活垃圾或洗涤物品;悬挂、晾晒有碍景观的物品;擅自放养动物、种植植物、打捞鱼虫;抛弃、掩埋动物尸体;炸鱼、电鱼、张网捕鱼。

违反上述规定的,由内河行政主管部门责令改正,并可按以下规定处罚:乱扔生活垃圾或洗涤物品的,处以100元以上500元以下罚款;悬挂、晾晒有碍景观物品的,处以100元以上500元以下罚款;擅自放养动物、种植植物、打捞鱼虫的,处以1000元以上3000元以下罚款;抛弃、掩埋动物尸体的,处以1000元以上3000元以下罚款;炸鱼、电鱼、张网捕鱼的,处以3000元以上5000元以下罚款。

据介绍,向内河随意排放生产、生活污水是导致福州内河水质恶化的主要原因。该法规也对雨污排放口的设置作出规定,明确在内河管理范围内禁止设置排污口,内河新设雨水排放口的,应经市内河行政主管部门同意。在内河管理范围内设置排污口或排放污水的,最高可处10万元罚款。

法规还禁止向内河倾倒渣土、建筑垃圾等物,否则处以10000元以上50000元以下罚款。

  • 责任编辑:刘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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