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所在的位置: 东南网 > 福建频道首页> 今日要闻 > 正文

福建居民开办指纹身份证

www.fjsen.com 2013-10-03 10:18   来源:东南网 我来说两句

东南网10月3日讯(海峡导报驻福州记者 杨文)我省现已启动登记指纹信息居民身份证工作,居民办理身份证时,除须登记指纹信息之外,在领证时,还要现场核对指纹信息,以确保证件内储存的指纹信息与持证人指纹信息一致。导报记者昨日获悉,省公安厅治安总队日前出台办理居民身份证登记指纹信息工作三项新举措,以方便居民办理身份证。

省公安厅相关负责人表示,现有的第二代居民身份证较之第一代居民身份证,载入居民身份证登记指纹信息,各用证单位可通过核验指纹,快捷、准确地进行“人证同一性”认定,从而杜绝伪造、变造、冒领、冒用居民身份证等违法犯罪行为的发生。

首次申领身份证的公民,在办证时直接登记指纹信息;已经领取身份证的,在换领、补领身份证时登记指纹信息;已经领取且尚在有效期内的二代证可以正常使用。居民申请领取、换领、补领居民身份证应当缴纳工本费的收费标准不变,身份证登记指纹信息不会另外收费。

  • 责任编辑:黄丽红  李艳
  • 打印
  • 收藏
  • 【字号
相关新闻
相关评论
页面没有找到
 
页面没有找到,5秒钟之后将带您进入首页!
关于我们 | 广告服务 | 网站地图 | 网站公告 |
国新办发函[2001]232号 闽ICP备案号(闽ICP备05022042号) 互联网新闻信息服务许可证 编号:35120170001 网络文化经营许可证 闽网文〔2019〕3630-217号
信息网络传播视听节目许可(互联网视听节目服务/移动互联网视听节目服务)证号:1310572 广播电视节目制作经营许可证(闽)字第085号
网络出版服务许可证 (署)网出证(闽)字第018号 增值电信业务经营许可证 闽B2-20100029 互联网药品信息服务(闽)-经营性-2015-0001
福建日报报业集团拥有东南网采编人员所创作作品之版权,未经报业集团书面授权,不得转载、摘编或以其他方式使用和传播
职业道德监督、违法和不良信息举报电话:0591-87095403(工作日9:00-12:00、15:00-18:00) 举报邮箱:jubao@fjsen.com 福建省新闻道德委举报电话:0591-8727532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