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所在的位置: 东南网 > 滚动网报> 气象资讯 > 正文

受“菲特”影响 闽部分海域渔场限制渔船作业

www.fjsen.com 2013-10-03 22:11   来源:东南网 我来说两句

东南网10月3日讯(本网记者 颜财斌)今日,记者从福建省海洋与渔业厅获悉,受今年第23号台风“菲特”影响,福建省海洋与渔业厅要求位于闽东渔场东部海域、闽外渔场和钓鱼岛海域作业的渔船务必于10月4日18时之前全部撤离到东经121.5度以西海域,位于其它海域作业的渔船要做好防风避浪等安全防范工作。

据中央气象台消息,今年第23号台风“菲特”中心3日14时位于台湾省台北市偏东方向960公里的洋面上,中心最大风力12级,以每小时10公里速度先向西北偏北后转向西北方向移动,强度逐渐加强。受“菲特”和冷空气共同影响,预计4日夜间-6日夜间,闽外渔场将出现6.0-10.0米的狂浪到狂涛,闽东渔场东部海域和钓鱼岛海域将出现4.0-8.0米的巨浪到狂浪;闽东渔场西部海域、闽中渔场将出现3.0-5.0米的大浪到巨浪。

  • 责任编辑:李艳
  • 打印
  • 收藏
  • 【字号
相关新闻
相关评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