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所在的位置: 东南网 > 福建频道首页> 今日要闻 > 正文

福建高职招考率先试点本专科分类考试

www.fjsen.com 2013-10-11 06:46   来源:东南快报 我来说两句

特点三 扩大报考对象的范围

高职招考的报考对象是普通高中和中等职业学校(含技工学校)应届、往届毕业生或具有同等学力者,以及在中国定居的外国侨民(须持我省公安厅填发的《外国人永久居留证》或《外侨居留证》)。同时,外省户籍的外来务工人员及其随迁子女也可以报考我省高职招考,不设置其他条件。

特点四 招生计划包括高职(专科)和本科两类

2014年高职招考招生计划纳入我省普通高校招生计划总规模,全省所有高职院校原则上安排不少于各校上年度高职(专科)招生规模30%的招生计划用于高职招考,并根据实际报考情况进行调整。有关本科院校安排适量本科招生计划在高职招考中使用。

特点五 考试科目设置能更好满足技能型人才选拔要求

高职招考考试科目设置不同于普通高考,能更好地满足高等职业教育选拔人才的需要。面向高中生的考试和录取均不分文理科类,考试科目为语文、数学、英语和信息技术。面向中职生的考试科目为语文、数学、英语和专业基础课,其中专业基础课分为教育类、财经类、旅游类、美术类、音乐类、制造类、电子信息类、土建类、农林牧渔类、医药卫生类、计算机类和交通运输类等12个类别。

特点六 为全面实施本专科分类考试奠定基础

省教育考试院相关负责人表示,我省高职招考改革试点工作取得成功经验后,将进一步扩大试点范围,逐步提高高职招考招生计划在我省高职(专科)招生总计划中的比例,最终形成普通高考承担普通本科院校招生、高职招考承担高职专科及相关应用型本科专业招生任务的新格局。

  • 责任编辑:黄丽红  陈瑜辉
  • 打印
  • 收藏
  • 【字号
相关新闻
相关评论
页面没有找到
 
页面没有找到,5秒钟之后将带您进入首页!
关于我们 | 广告服务 | 网站地图 | 网站公告 |
国新办发函[2001]232号 闽ICP备案号(闽ICP备05022042号) 互联网新闻信息服务许可证 编号:35120170001 网络文化经营许可证 闽网文〔2019〕3630-217号
信息网络传播视听节目许可(互联网视听节目服务/移动互联网视听节目服务)证号:1310572 广播电视节目制作经营许可证(闽)字第085号
网络出版服务许可证 (署)网出证(闽)字第018号 增值电信业务经营许可证 闽B2-20100029 互联网药品信息服务(闽)-经营性-2015-0001
福建日报报业集团拥有东南网采编人员所创作作品之版权,未经报业集团书面授权,不得转载、摘编或以其他方式使用和传播
职业道德监督、违法和不良信息举报电话:0591-87095403(工作日9:00-12:00、15:00-18:00) 举报邮箱:jubao@fjsen.com 福建省新闻道德委举报电话:0591-8727532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