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所在的位置: 东南网 > 滚动网报> 时政报道 > 正文

福州将继续实施阶段性降低失业保险费率

www.fjsen.com 2013-10-12 15:59  颜财斌 来源:东南网 我来说两句

东南网10月12日讯(本网记者 颜财斌)今日,记者从福州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获悉:为切实帮助福州市企业减轻负担,从2013年10月1日至2014年9月30日,福州市将继续阶段性降低该市失业保险费率,单位缴纳的失业保险费率统一从2%降为1%;个人缴纳的失业保险费率保持不变。

据了解,2012年福州市为切实帮助企业减轻负担,促进经济平稳发展, 于2012年10月1日至2013年9月30日,阶段性降低失业保险费率,单位缴纳的失业保险费率统一从2%降为1%,为该市4.5万多家企业减轻2.56亿元。

为继续帮助企业减轻负担,稳定就业形势,促进全市经济平稳发展,经福州市政府同意并报福建省政府批准,福州市降低失业保险费率政策执行期限延长一年。即从2013年10月1日至2014年9月30日,继续阶段性降低福州市失业保险费率,单位缴纳的失业保险费率统一从2%降为1%;个人缴纳的失业保险费率保持不变。预计该项措施将为福州4.8万多家企业减轻负担2.83亿元。

  • 责任编辑:邓宇虹  邓宇虹
  • 打印
  • 收藏
  • 【字号
相关新闻
相关评论
页面没有找到
 
页面没有找到,5秒钟之后将带您进入首页!
关于我们 | 广告服务 | 网站地图 | 网站公告 |
国新办发函[2001]232号 闽ICP备案号(闽ICP备05022042号) 互联网新闻信息服务许可证 编号:35120170001 网络文化经营许可证 闽网文〔2019〕3630-217号
信息网络传播视听节目许可(互联网视听节目服务/移动互联网视听节目服务)证号:1310572 广播电视节目制作经营许可证(闽)字第085号
网络出版服务许可证 (署)网出证(闽)字第018号 增值电信业务经营许可证 闽B2-20100029 互联网药品信息服务(闽)-经营性-2015-0001
福建日报报业集团拥有东南网采编人员所创作作品之版权,未经报业集团书面授权,不得转载、摘编或以其他方式使用和传播
职业道德监督、违法和不良信息举报电话:0591-87095403(工作日9:00-12:00、15:00-18:00) 举报邮箱:jubao@fjsen.com 福建省新闻道德委举报电话:0591-8727532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