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福建民间借贷纠纷频发 市场监管引导亟待加强

www.fjsen.com 2013-10-16 17:51  郑良 来源:新华网福建频道 我来说两句

新华网福州10月16日电(记者郑良)福建泉州一家小有名气的家私公司今年以来频频被诸多债主告上法庭。为维持生产经营,这家公司近年来以2.5至5分不等的月息从民间融资,借款金额达数千万元。

去年下半年以来,公司生产经营困难,资金链断裂,无力偿还借款,公司负责人和债务人玩起了“躲猫猫”,法院开庭也不露面,这些案件均是缺席判决被告败诉,但判决后被告人已经无财产可供执行。

这只是当前小微企业民间融资引发大量纠纷的个案之一。记者近期在福建多地采访了解到,为缓解融资难题,不少小微企业寻求民间借贷渠道,大量民间资本在高息引诱下涌入地下金融市场。

大量借贷纠纷案件涌至法院

福建省高级法院相关负责人说,近年来,民间借贷纠纷案件呈现急剧增加趋势,去年起已经位居民事案件收案数之首。

在福建永安,民间借贷纠纷占到民事案件总数的60%以上,该市法院民一庭庭长范韶勇说:“民间借贷已经从以往的民间互助演变赚取高额利差的‘生意’,一些担保公司、典当行和个人成为‘职业放贷人’群体,他们以高息吸收民间资金,再以更高利率借款给中小企业、小微企业。”

闽南泉州民营经济发达,中小企业、小微企业众多,民间金融市场活跃。泉州市金融工作局副局长陈爱国说:“去年泉州各银行信贷3780亿元,仅占全市GDP总量的80%,远低于全国200%的平均水平,而企业的融资需求很大一部分通过民间金融市场满足。”

记者采访了解到,目前,民间借贷纠纷单起案件金额上千万元屡见不鲜,甚至出现上亿元标的,由高级法院直接一审的民间借贷纠纷案件,借贷金额较大的案件几乎全是小微企业借款用于生产经营,一旦发生纠纷,债务人“跑路”,不出庭应诉情况普遍。

龙岩新罗区、永安市等地法院相关负责人说,从案件纠纷看,少数公职人员利用其特殊身份、地位,直接放贷或为他人借贷提供担保;一些金融工作者利用其掌握的客户资源、信息,为借贷人“牵线搭桥”;有的金融工作者与融资借贷的放贷人联手,将低利率的信贷资金以高利率借给企业或个人,最后由于借款人无法支付高额利息而选择“跑路”,大量借贷纠纷案件由此形成涌至法院。

  • 责任编辑:刘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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