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福建省适当调整发电企业上网电价

www.fjsen.com 2013-10-17 22:25  卢金福 来源:东南网 我来说两句

东南网10月17日讯(本网记者 卢金福 通讯员 程飞)记者今日从省物价局获悉,根据国家发展改革委的通知,福建省自2013年9月25日起对燃煤机组上网电价等进行电价调整。

根据新的标准,我省适当降低了燃煤机组上网电价。省电网统一调度范围内的燃煤机组(含热电联产机组,下同)上网电价(含税,下同)每千瓦时降低1.44分钱;我省燃煤机组标杆上网电价同步调整,调整后为每千瓦时0.4304元(含脱硫电价)。

燃煤机组脱硝加价标准每千瓦时提高0.2分钱,调整后为每千瓦时1分钱。实行燃煤机组除尘加价,对采用新技术进行除尘设施改造、烟尘排放浓度低于30mg/m3(重点地区低于20mg/m3),并经省级环保部门验收合格的燃煤机组,给予每千瓦时0.2分钱的电价支持。

此外,提高可再生能源电价附加征收标准。农业排灌用电免征可再生能源电价附加,居民生活用电每千瓦时征收0.1分钱,其他类别用电每千瓦时征收1.5分钱。

  • 责任编辑:邓宇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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