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福建城乡困难居民大病救助政策 今年两项调整

www.fjsen.com 2013-10-25 18:56  谢添实 来源:东南网 我来说两句

申请对象计算住院医疗总费用的方法

凡享受了政府单病种保障的11种疾病治疗政策(儿童白血病、儿童先天性心脏病、宫颈癌、乳腺癌、终末期肾病(尿毒症)、肺癌、食道癌、胃癌、结肠癌、直肠癌、血友病)的,须从其住院医疗总费用(含尿毒症、血友病门诊费用)中扣除政府单病种保障的实际补偿费用。

“大病救助基金”的申请

(1)对城乡低保对象及农村“五保”供养对象、重点优抚对象及革命“五老”人员、重度残疾人,可登录福建省红十字会网站(http://fjredcross.org.cn)的福建省红十字城乡困难居民重特大疾病医疗救助基金专栏下载申请表格或者到我省户籍所在地县(区)级红十字会领取申请表,按要求填写申请并提供相关证明资料,由户籍所在地县(区)级红十字会受理。

(2)对低收入家庭申请对象,实行分批审核报送办法。先由县级红十字会对此类申请对象的基本情况进行初审,核实其家庭实际情况后,按其困难紧迫程度确定救助先后顺序,填写《2013年度XX县大病救助申请材料登记表》报送设区市红十字会;由设区市红十字汇集县级红十字会上报的材料并初核后,以每批不超过100份,按拟救助先后顺序填写《2013年XX市大病救助申请材料登记表》上报省大病救助办,省大病救助办对上报登记信息审核通过后,反馈给设区市红十字会,由设区市红十字会再组织县级红十字会受理低收入家庭救助申请表。

“大病救助基金”申请时需提供的证明材料

(1)身份证明材料(申请人及代办人身份证或户口复印件、代办人与申请人关系证明)。

(2)家庭情况证明材料(有关证件或证明由户籍地民政办出具)。

(3)疾病及费用证明材料(疾病证明书、治疗费用发票、出院小结等)。

(4)患政府单病种保障中的11种疾病的农村申请人需提供当地新农合管理中心打印的报销补偿费用结算表。

申请大病救助需要注意的事项

(1)住院医疗费用的计算时间为每年的1月1日至12月31日(以出院结算时间为准)。

(2)提供申请人本人姓名的存折复印件。

大病救助基金捐款方式

(1)现场捐赠。地址:福州市华林路128号屏东写字楼八层,福建省红十字会。方式:现金捐赠。

(2)银行捐赠。账户名:福建省红十字会;开户行:建设银行福州市鼓楼支行;账号:35001896307052501732;注明捐赠:“大病救助”。

(3)邮政汇款捐赠。地址:福州市华林路128号屏东写字楼八层,福建省红十字会收,注明捐赠:“大病救助”。邮编:350003

(4)手机短信捐赠。

①手机编辑“2”到“1069999359” 单次捐款2元,可重复捐赠;

②手机编辑“MY10”到“1069999359”,每月可向福建省红十字会捐款10元。编辑“MY10Q”到“1069999359”,即可取消捐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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