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所在的位置: 东南网 > 滚动网报> 社会民生 > 正文

福州一女子持“委托人”身份证代办银行卡被拘

www.fjsen.com 2013-11-04 19:17  陈薪宇 来源:东南网 我来说两句

东南网11月4日讯(本网记者 陈薪宇 通讯员 崔怀庭)昨日,福州一女子持他人身份证和委托书到银行卡办理存取卡业务,被银行工作人员识破报警。最终,女子与“委托人”一起被拘留。

昨日下午,一女子来到中国银行中亭街支行的前台,出示了一张他人的身份证和委托书,要求办理存取卡。经银行工作人员核实发现,女子出示的身份证早在3年前就已经挂失更换。工作人员随后示意同事报警,并根据原有的信息通知了身份证的主人。不一会,警察和丢失身份证的本人相继赶到银行。

经审理,女子供认是一名姓张的男子在银行门口交给她一份委托书、一张身份证和50元钱,要求帮忙排队办一张银行卡。民警按女子指认,在银行附近抓获提供“身份证”的男子张某。

原来,张某是无业游民,经常在银行门口帮助别人排队取号,赚取10至20元的“服务费”。当天受一名男子委托,收取500元服务费后,又出资50元转交“同行”女子王某英到银行办理。根据经验,两人对“身份证”的来路和委托书的“真假”心知肚明,明知违规违法,却为了钱财大着胆子进银行办证。不料,被银行工作人员识破,当场被抓。

目前,两人已被警方依法行政拘留7天。

  • 责任编辑:黄晓夏
  • 打印
  • 收藏
  • 【字号
相关新闻
相关评论
页面没有找到
 
页面没有找到,5秒钟之后将带您进入首页!
关于我们 | 广告服务 | 网站地图 | 网站公告 |
国新办发函[2001]232号 闽ICP备案号(闽ICP备05022042号) 互联网新闻信息服务许可证 编号:35120170001 网络文化经营许可证 闽网文〔2019〕3630-217号
信息网络传播视听节目许可(互联网视听节目服务/移动互联网视听节目服务)证号:1310572 广播电视节目制作经营许可证(闽)字第085号
网络出版服务许可证 (署)网出证(闽)字第018号 增值电信业务经营许可证 闽B2-20100029 互联网药品信息服务(闽)-经营性-2015-0001
福建日报报业集团拥有东南网采编人员所创作作品之版权,未经报业集团书面授权,不得转载、摘编或以其他方式使用和传播
职业道德监督、违法和不良信息举报电话:0591-87095403(工作日9:00-12:00、15:00-18:00) 举报邮箱:jubao@fjsen.com 福建省新闻道德委举报电话:0591-8727532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