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福建省纪委发文:严禁公款购印寄送贺年卡

www.fjsen.com 2013-11-06 06:42  杨文 来源:东南网 我来说两句

东南网11月6日讯(海峡导报驻福州记者 杨文)昨日,福建省纪委向全省正式转发中央纪委《关于严禁公款购买印制寄送贺年卡等物品的通知》,并明确严明纪律要求,强化监督检查,特别是对漠视规定、顶风违纪者将通报曝光典型案例,同时追究领导责任。

省纪委指出,公款购买印制寄送贺年卡、明信片、年历等物品,看似小事,但危害性很大,既是形式主义的表现,又助长了奢靡之风。严禁用公款购买印制寄送贺年卡等物品,是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坚决纠正“四风”的必然要求,也是深入推进党的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的现实需要。各级各部门尤其是领导干部要提高认识,高度重视,采取措施,认真抓好贯彻落实。

通知要求,严禁公款购买印制寄送贺年卡等物品既是工作要求,更是严肃的纪律规定。全省各级党政机关、国有企事业单位和金融机构,必须严格按照《通知》要求,不得用公款购买、印制、邮寄、赠送贺年卡、明信片、年历等物品,做到令行禁止。要严肃财经纪律,强化审计监督,相关费用不准转嫁摊派,一律不予公款报销。各级纪检监察机关和纪检监察干部要带头落实《通知》要求,带头做到不用公款购买印制寄送贺年卡等物品。

省纪委强调,我省各级纪检监察机关要加强对《通知》落实情况的监督检查,切实执好纪、问好责、把好关。对漠视规定、顶风违纪的,发现一起、查处一起,绝不姑息迁就。对严重违纪的,视情节予以纪律处分,通报曝光典型案例,并追究领导责任。

  • 责任编辑:黄丽红  李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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