直通屏山|福建|时评|大学城|台海|娱乐|体育|国内|国际|专题|网事|福州|厦门|莆田|泉州|漳州|龙岩|宁德|南平|三明
您所在的位置:东南网 > 福建频道首页> 福建经济 > 正文

福建省金店联盟明年元旦成立 珠宝店倾销金饰将受到处罚

2013-11-12 07:33   来源:东南快报  责任编辑:陈瑜辉   我来说两句
分享到:

本报讯(记者夏菁)昨日,记者从福建省宝玉石协会获悉,明年元旦将成立福建省金店联盟,协会还将设立福建省珠宝业行业示范金店,同时将出台《福建珠宝业质量稳定产品供货商管理办法》,以一系列措施进一步规范我省黄金首饰销售。

据悉,明年元旦,福建将成立福建省金店联盟(即标准金饰分会),凡福建省宝玉石协会会员单位均可申请加入金店联盟,金店联盟将共同制订《福建省金店联盟公约》。今后金店哄抬价格将被限制,珠宝店以低于成本的价格倾销金饰,也将受到处罚。

根据公约,金店联盟成员不得相互串通,操纵市场金价;不得为排挤竞争对手,以低于成本的价格倾销金饰,扰乱正常的经营秩序;不得捏造、散布黄金首饰涨价信息,哄抬价格,推动金饰价格过高上涨;不得未按照政府价格主管部门的规定明码标价,未注明金饰的品名、含量、计价单位、价格等,在标价之外收取任何未予标明的费用。

打印 | 收藏 | 发给好友 【字号
心情版
相关评论
今日热词
更多>>福建今日重点
更多>>国际国内热点
  • 新闻图片
更多>>娱 乐
  • 点击排行
  • 三天
  • 一周
  • 一月
关于我们 | 广告服务 | 网站地图 | 网站公告 |
国新办发函[2001]232号 闽ICP备案号(闽ICP备05022042号) 互联网新闻信息服务许可证 编号:35120170001 网络文化经营许可证 闽网文〔2019〕3630-217号
信息网络传播视听节目许可(互联网视听节目服务/移动互联网视听节目服务)证号:1310572 广播电视节目制作经营许可证(闽)字第085号
网络出版服务许可证 (署)网出证(闽)字第018号 增值电信业务经营许可证 闽B2-20100029 互联网药品信息服务(闽)-经营性-2015-0001
福建日报报业集团拥有东南网采编人员所创作作品之版权,未经报业集团书面授权,不得转载、摘编或以其他方式使用和传播
职业道德监督、违法和不良信息举报电话:0591-87095403(工作日9:00-12:00、15:00-18:00) 举报邮箱:jubao@fjsen.com 福建省新闻道德委举报电话:0591-8727532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