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杭县人大:让百姓“餐桌”更安全
2013-11-12 20:21 林桂兰 来源:福建人大网 责任编辑:林锦 我来说两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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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1月5日,上杭县农业局组织农业执法大队、农产品质量安全监管站、农产品质量安全检测站相关人员到上杭县城最近新开的大型冠超市进行农产品质量安全突击检查,现场抽取了大白菜、生菜、菠菜、辣椒、豇豆、豆芽、普通白菜、豌豆等八个蔬菜样品进行检测,并对超市提出了加强农产品质量安全管理要求。 据了解,该县农产品质量安全检测站每天安排检测人员对西门农贸市场固定摊位的蔬菜和菜农出售的蔬菜及水果批发市场的水果等农产品进行抽样检测,节假日安排1-2人照常上班,并在市场公示栏公示每日检测结果,一经发现农残超标,及时向工商部门报告。今年1-10月,累计抽检蔬菜样品4119个,超标119个,检测超标率2.89%,报告工商部门销毁超标蔬菜2495公斤;抽检水果59个,结果均无超标。2012年,该县蔬菜生产信息监测预警工作受到农业部通报表扬,是我省生产信息监测预警工作考评排序位列全国前100名的两个县之一。这些也正是该县人大常委会监督助推的成果。 “民以食为天,食以安为先”。为进一步提高全社会对食品安全的认识,促进有关部门认真履职,切实保障人民群众的身体健康和生命安全,2010年10月中旬,上杭县人大常委会成立执法检查组,对该县贯彻实施《食品安全法》情况进行了检查。检查组听取了县政府和县卫生、农业、经贸、畜牧水产、质监、工商、食品药品监督管理等相关部门的情况汇报,并采取“不事先打招呼”和“临时突击暗访”的方式,深入到城区西门和东门集贸市场及县生猪屠宰场和新华都超市等进行实地检查。 2010年11月29日,上杭县十五届人大常委会第二十七次会议听取和审议了该执法检查报告,针对检查发现的农产品和肉类食品仍存在极大安全隐患,集贸市场销售农残超标的蔬菜、水果和未经检疫的肉类食品现象时有发生,农产品质量检测的人员配备、业务能力、技术条件、装备水平等不能满足实际工作的需要,检测、监管的能力和水平有待进一步提高等问题,建议:一要从农产品生产的源头抓起,加强对农药、化肥、兽药、饲料等农资农药的经营和使用情况的监管,依法查处无证照生产经营以及制售假冒伪劣产品和国家明令禁止使用的产品,切实控制农业污染源,力争将农产品安全隐患消除在萌芽状态,并大力抓好无公害蔬菜基地建设,保障农产品质量安全。二要进一步加大日常巡查监管力度,经常采取明察暗访的工作方式,重点对集贸市场、超市等进行不定期的突击检查,全面开展流通领域农产品安全专项整治,着力消除部分经营者的侥幸心理以及利益驱使下的“冒险”行为,确保违法经营现象得到及时有效地遏制。三要加大财政投入,科学合理地投入资金,用于添置、更换检验检测设备,切实为食品安全各环节的监管工作提供必要的财力保障。四要加强执法队伍建设,齐配强执法力量,并不断加强对执法人员和专业技术人员的培训和职业道德教育,提高专业技术人员的业务水平和执法队伍的整体素质。五要加强检验检测能力建设,建立健全检验检测的各项规章制度,制定检验检测规划和年度检验检测计划,适时有序地开展检验检测,确保农产品检验检测的经常性和准确性,促进农产品安全监管工作上水平。 2011年3月,上杭县人大常委会再次组织检查组采取明查暗访的方式,对《食品安全法》执法检查报告的审议意见落实情况进行了跟踪检查,并就如何始终保持高压态势,从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和维护最广大人民群众利益的高度,高度重视食品安全工作,加大检测、监管力度,提升工作水平,提出了建议。 上杭县政府及农业等部门高度重视该县人大常委会的建议,并认真进行研究、落实。近年来,该县按照着力改善民生和促进社会和谐的要求,切实把农产品质量安全监管作为重中之重工作抓紧抓好,坚持治理整顿与振兴产业相结合、发展生产与安全监管相结合、集中整治与长效机制建设相结合,采取多种措施,不断加强源头治理,强化日常监管,开展专项整治,持续提升农产品质量安全水平,切实保障人民群众食用农产品质量安全。 一是加强监测体系建设。成立上杭县农产品质量安全工作领导小组及其办公室,制订印发《上杭县种植业农产品质量安全监管工作方案》和《上杭县种植业农产品质量安全风险点专项整治工作方案》,设立县农产品质量安全监督管理站、农产品检验检测站,每个乡镇设立农产品质量安全监管中心,配备2名专职监管人员,负责本辖区的农产品质量安全监管工作。总投资380万元(含古田镇农产品质检站建设项目投资80万元)进行农产品质检站建设项目,其中:中央投资320万元,县级配套60万元。目前,该项目已按批复建设要求完成。 二是加强农产品质量安全源头监管。按照果蔬类和农业投入品开展专项整治,对重点品种区域开展重点整治;对农产品经销网点、农民专业合作社、家庭农场等进行重点检查,确定重点监管对象,并对其进行不定期巡查;对蔬菜、水果、茶叶禁限用高毒农药、使用违禁药物和滥用添加剂等进行专项整治,重点检查农资网点甲胺磷等农业部禁用的23种高毒高残留农药以及限制销售的19种限用农药行为,把好投入品使用关。 三是突出抓好农产品检验检测。该县农产品质量安全检测站每天安排检测人员对水果蔬菜市场、果蔬生产基地、有关单位及超市进行抽查检测,重抓大市场、大超市、大食堂的检测,及时公布当天检测结果,做好农药残留检测超标汇报,及时通知有关单位处理超标品种,着力保障农产品质量安全。 四是抓好农产品“三品一标”认证工作。该县近年陆续出台了相关的优惠政策,对申报,认证产品、企业给予政策、资金扶持。2013年,该县出台《关于加快发展现代农业进一步增强农村发展活力的意见》,制订了各项强农惠农政策,继续扶持“三品”认证和品牌建设,对申报“无公害农产品”、“绿色食品”、“有机食品”,并获得认证的,在市级补助基础上,由县财分别给予补助1万元、3万元、5万元;农业经济组织的农产品获得国家级、省级名牌产品(或名牌农产品)认证的,在享受上级补助基础上,分别由县财一次性奖励5万元和2万元。2012年,共有6个企业(专业合作社)的10个农产品申报无公害、绿色食品认证,8个无公害农产品认证产品进行复查换证。 据悉,该县还不断创新监管模式,针对农产品质量安全监管难的问题,按照“生产有记录、流向可追踪、质量可追溯”的要求,积极推进农产品质量安全可追溯体系建设。去年,已选择临城镇水西村的大鹏蔬菜专业合作社作为蔬菜产品质量安全可追溯体系建设试点企业,规模300亩。如今,该项目通过近一年的实施,已分步骤完成检测与监控用房的选址建设、各种设备的采购安装调试、聘用检测(记录与录入)人员依据相关制度进行蔬菜生产农业投入品记录和上市前蔬菜产品的农残检测以及数据追溯系统的录入工作。日前,该可追溯试点项目已通过验收。 “如今,该试点企业上市蔬菜已做到从播种到上市全过程的蔬菜产品质量安全可追溯,即今后上市蔬菜有望贴上质量安全放心追溯识别码。老百姓通过产地编码,就能够快速有效追溯到农产品生产的相关信息,‘餐桌’安全更有保障了。”该县农业局的一位工作人员高兴地说道。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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