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让法治之花绽放于新罗

2013-11-15 09:30   来源:福建人大网  责任编辑:林锦   我来说两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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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全区112个单位报名参加2013年“环保杯”公职人员网上学法考试(含乡镇、街道和区直机关及区直下属单位),考试人员3110人,满分188人,平均分数88.02分。龙岩市新罗区法院等8家单位被评为网上考试组织奖,满分的188人由依法治区办在龙津公证处现场公证下,抽取10名一等奖,20名二等奖,30名三等奖。”

这份由龙岩市新罗区依法治区领导小组办公室作出的考试情况通报,为新罗区自2009年起开展的第五次公职人员网上学法考试拉上了帷幕。

“依法办事,是解决干群矛盾的法宝,是推进和谐社会的基础。”新罗区人大常委会主任林韶立说,近年来,区人大常委会十分关注公职人员学法用法问题,结合区域特点,以“贴近实际、突出特色、务求实效”的工作思路,按照“六五”普法和依法治理实施确立的目标要求,不断充实学法内容,创新学法载体,强化普法措施,突出普法重点,有效地规范了公职人员学法用法行为,塑造了法治型、服务型政府的形象,营造了公开、公平、公正的办事环境,促进了经济又好又快发展。

新罗区各级各部门将《新罗区人大常委会关于推进实施法制宣传第六个五年规划的决议》作为全区开展“六五”普法工作的总蓝本,创新普法载体,突出普法重点,普法特色鲜明,增强教育成效,切实将“六五”普法各项工作任务落到实处,让法律之光遍洒于全区的沃土之上。

监督,让普法“实”到位

区人大常委会以公职人员学法用法为工作主抓手,在监督中突出重点,增强普法针对性,积极跟进,督促区政府加大工作力度,有效推进法治新罗建设。抓龙头,突出领导干部学法用法。区人大常委会对提请任命的新一届政府组成人员进行任前法律知识考试,以此推动提高全区干部学法用法、依法行政的能力。区领导理论学习中心组把学习法律知识作为提升区领导和区委理论学习中心组成员单位主要领导依法行政的重要手段,先后举办了18次法制专题讲座,对《行政许可法》、《行政强制法》、《物权法》等法律进行专题讲授。区委组织部、区人事局等把法律知识作为重要知识点融入到大规模干部培训和拟提任副科级领导干部任职资格考试中,促进了领导干部经常性学法制度的落实。依法治区办连续五年举行公职人员网上学法考试,达2万余人次。区依法治区办还与42个部门和20个乡镇街道签订了《落实法制宣传教育工作责任状》,落实了法制宣传教育责任。抓基础,突出青少年法制宣传教育。制定下发了《关于进一步加强在校青少年学生法制教育工作的意见》,深入开展了“关爱青少年,普法百校行”、“预防未成年人违法犯罪”等一系列青少年法制宣传教育活动,共举办600多场次,发送法制资料30万余份,并举办法制辅导课500余次,15万多中小学生受到了法制教育,区司法局被省司法厅、教育厅评为法律进学校先进集体。抓重点,突出群众法律素质提升。恒亿百村文化中心的建成,为基层群众普法学法提供了便利场所;通过有线广播“村村响”工程,每天定期、定时播出相关法律规知识,有力促进了法律知识在基层的传播;在村(居)开设了法律图书角和法制宣传栏;区移民局在万安、白沙、江山等乡镇设立了“移民书屋”,通过法律法规书籍向农民宣传法律知识;依法治区办与白沙镇政府联合创建了法治文化广场、与东城永兴社区创建了法治文化园,为群众学习普及法律知识提供稳定便利的场所。同时,各乡镇(街道),村(居)还充分利用各种活动、移动通信等媒体进行普法教育,有力提升了群众法律素质。

监督,让普法“沉”下去

在长期的法制宣传监督工作中,区人大常委会深刻认识到:社会实践是最好的普法学校。要增强法制宣传教育的实效,很重要的一条是要将法律运用到解决现实生活中遇到的实际问题中去,把解决问题的过程,作为普及法律知识、增强法律意识和法制观念的过程,使法制宣传教育植于实践的沃土中,生根发芽结果。要力戒形式主义,不断改进普法方式,着力解决与法治实践结合不紧的问题,使法制宣传教育深入人心、深得民意。开展“点题普法”,通过网络测评、社会调查、发放问卷等形式,确定劳动就业、社会保障、征地拆迁、村级组织换届选举等热点难点问题,全区共举办各类法治论坛、法制讲座、报告会等专项法制宣传活动1000多场次,受教育人达100多万人次,发放宣传资料120多万份,今年区依法治区办还印发了法律进农村读本3万册。成立“点名说法”骨干宣讲团,由各成员根据自己的专长和业务优势确定自己的普法宣讲课题,由机关单位、学校、企业等点名,共举办了300多场点名普法演讲。进行“点滴学法”,各级各部门充分利用宣传日、宣传周和宣传月,上下联动开展法制法规宣传,受法制教育人数达100多万人次。依法治区办每年精心编印12期《龙津法制》报,每期8000份,发送基层单位和群众,同时通过普法网校、法制电影、法制动漫片、法律咨询、法制灯谜、法律知识竞猜等方式将普法融入日常点滴生活中,不断提高全区公民的法律意识和法律素质。

监督,让普法“活”起来

经过五次全民普法,广大人民群众的法治理念和法律知识已经达到一定的水准,如何在“六五”普法中,与时俱进,用人民群众更加喜闻乐见的形式推进普法教育活动,有效提高了公民的法律意识和法制观念,让法律的阳光温暖每一个公民,在区人大常委会的监督支持下,新罗区开展形式多样的宣传教育活动,新意盎然。

全区普法工作突出“快”、“全”、“润”,特色鲜明。“快”即善用网络等新媒体。设立“普法网校”和设立公职人员网上学法考试系统,充分利用电脑网络普及法律知识和进行网上法律知识考试。区委政法委、新罗公安分局、人社局、计生局等部门在网站上设置了法制宣传专题,区工商局设立了OA系统网上学习平台,区检察院在龙岩知名网站建立“知心姐姐”联络站,近五年来共接访2450余人次,版块点击率达8万余次,联络站被评为“福建省优秀自愿服务组织”。“全”即普法阵地健全。农村普法阵地不断推陈出新,建立了村民法制学校、“法制宣传示范户”、村级法律服务指导站、村级法律援助工作联系点。巩固校内普法教育主阵地,坚持和完善法制副校长或法制辅导员制度,保证法制教育“课时、师资、内容、计划、阵地”五落实。青少年教育阵地不断完善,在铁山青少年社会实践教育基地设有公安、交通、消防、安全等23个展厅,近五年来共举办培训135期,中小学生参训人数达63616人次,基地被授予青少年安全生产宣传教育示范基地和全国科普教育基地称号。“润”即普法做到“润物细无声”。与日常工作相结合,“四融入”推进法制教育。在调解纠纷中融入法制教育,各级各类调委会在组织调解过程中,注重对当事人宣讲法律知识,以案释法,促进当事人主动寻求法律途径解决矛盾纠纷,充分发挥人民调解“第一道防线”作用。在安置帮教中融入法制教育,根据刑释解教人员实际情况,强化法制教育,最大限度地减少重新违法犯罪。在法律援助中融入法制教育,在办理法律援助案件过程中,对当事人进行法律知识教育,尽量通过调解结案。在社区矫正中融入法制教育。对社区矫正对象采取帮扶行动,实行感化教育和法制教育相结合,帮助他们重塑人生。

全区共同努力,坚持把普法依法治理作为服务民生的切入点,普法工作表现突出,效果显著,新罗区被评为2006-2010年全国法制宣传先进县(市、区)。这是对全区法制宣传工作的肯定,同时,也对下阶段普法工作提出更高更新的要求,就如新罗区人大常委会形成的共识所述:“法制宣传教育是一项长期而艰巨的任务,是一项利国利民的社会工程。当前区人大常委会继续努力将监督工作与法制宣传教育工作紧密结合起来,进一步扩大公民对人大监督工作的有序参与,提高视察、调研、执法检查工作的透明度,使监督过程成为宣传和普及法律知识的过程,推动法制宣传教育深入发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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