路径:扩大应用,倒推产业发展 国家新出台的政策对不同的类别和车型的补贴作了调整,对公共客车领域的引导更加明显。省经贸委有关负责人表示,公交可以也应当作为新能源汽车推广的主力,以应用促产业。 2010年,厦门跻身国家“十城千辆节能与新能源汽车示范推广应用工程”第二批试点城市,成为全省唯一的试点区域。在该市,购买一辆10米以上的混合动力城市公交客车,可享受42万元补贴。 去年以来,政策和实践层面的推动力更大。 “十城千辆工程”在三批次25个试点城市之外,增加5000辆指标,先购买者先获补贴;省交通厅出台《新购置城市公交车辆省级补助资金管理暂行办法》,对新购置新能源公交车给予补助。同时,省经贸委从战略性新兴产业扶持资金中划出720万元,补助闽运公交新购置20辆新能源公交车,在福州310路示范推广。 在政策的激励下,我省新能源汽车的推广速度快了起来。截至目前,仅福州公交集团和康驰新巴士公司,就已分别购置油电混合动力公交车154辆、气电混合动力公交车230辆。厦门的新能源公交车数量约为400辆。 国家四部委的新政对示范城市或区域的要求是,2013—2015年,累计推广量不低于5000辆。“以省内单个城市的规模,要达到5000辆的推广量太难。以厦漳泉、福莆宁都市圈进行区域捆绑申报,或许更加可行。”省经贸委有关负责人表示。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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