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福建“单独二胎”实施方案正在制定 尚需等待

2013-11-19 06:38   来源:东南网  责任编辑:黄丽红 李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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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网络图)

东南网11月19日讯(海峡都市报记者 练仁福 实习生 吴晓婷) 11月15日晚,《中共中央关于全面深化改革若干重大问题的决定》正式发布,其中“启动实施一方是独生子女的夫妇可生育两个孩子的政策”受到各界广泛关注。“你愿意再生一个吗?”成为街头巷尾热议的话题。连日来,许多市民致电本报新闻热线968111,咨询政策在福建何时落地启动。记者昨日从省人口与计生委获悉,我省落地方案正在研究制定中,暂无时间表,但会尽快出台。

需要修订现行计生法规

国家卫生计生委负责人日前表示,启动实施“单独两孩”政策,全国不设统一的时间表,将由各省(区、市)根据实际情况,确定具体时间。但是,各地启动实施的时间不宜间隔得太长。

省人口计生委相关人士昨日表示,中央的《决定》是近日才正式发布的,落地还需要完成一些法定程序,比如,《福建省人口与计划生育条例》(下文统一简称《条例》)中关于生育政策的条款需要修改。“福建肯定会执行这一政策,但是需要一个准备时间。”该人士说,目前我省正在研究制定具体实施方案,未来还要由省政府提请省人大修改《条例》相关内容。

记者了解到,进入新世纪后,我省已连续10多年保持低生育水平。据省统计局的人口抽样调查,福建省的人口出生率已经由1990年的24.44‰下降到2012年的12.74‰。而为适应不断变化的人口形势,《条例》出台25年来历经多次修正。

我省农村已施行“单独二胎”

据悉,《福建省人口与计划生育条例》第二章为生育调节,专章规定了各类可以合法再生育二胎的情形。其中规定,夫妻双方均为独生子女;夫妻一方为烈士的独生子女;患不孕(育)症,合法收养一个子女后怀孕;子女为残疾儿,不能成长为正常劳动力,但医学上认为夫妻可以再生育;夫妻一方因工致残伤残等级为四至一级,或者因公致残伤残等级为五至一级;夫妻双方从香港特别行政区、澳门特别行政区、台湾地区回大陆定居,时间不满六年的,经批准可以再生育一个子女。

《条例》还规定,“再婚夫妻一方没有子女,一方再婚前已有一个子女的;或者一方丧偶后再婚,再婚前双方符合本条例规定合计有两个子女的,经批准可以再生育一个子女。”

此外,我省农村已是“单独二胎”政策。《条例》第十条规定,夫妻双方均为农村居民,已有一个子女,符合“夫妻一方为独生子女”或是“只有一个女孩”等情况的,经批准可以生二胎。

□声音

政策是放开了可顾虑也多了

这几天,国内、省内多个网站均发起了“你会选择生二胎吗?”的调查,记者了解到,调查结果大体一致,约占50%的网友选择了“会生”,30%的网友选择了生活压力大“不生”,而20%的人选择“观望”。

记者了解到,想生二胎的家庭,想法各不同。有从孩子的教育出发,让孩子告别独生子女的孤单,更好地成长;也有的想为了更好地养老;还有的是想要一个不同性别的孩子。

当然,选择不生的也大有人在。市民何女士说,目前儿子刚上幼儿园,送学一天四趟,夫妻俩再加两位老人,都围着孩子转。“如果再生一个,我真不知道要怎么安排才顾得过来。”还有许多市民考虑生活的压力,“政策是放开了,可顾虑也多了。”市民董先生说,现在都是优生优育,小孩的经济支出占据家庭支出的绝大部分,如果再生一个,收入恐难为继。

□专家释疑

问题1

各地落实“单独二胎”还需多久

最快三个月左右,会有地方落实“单独二胎”

北京大学人口研究所教授陆杰华:依据我国现行计划生育法,各省份落实“单独二胎”政策,必须要经过省级人大或其常委会,对当地的人口与计划生育条例进行相应修订,或增加补充细则。省级人大常委会一般两至三个月召开一次,照这样看来,地方落实“单独二胎”政策,最快还要三个月到半年左右。

南开大学人口与发展研究所教授原新:中央《决定》出台的时机很好,明年春节前,各省都会召开人民代表大会,届时,相信多省份会修订现行人口与计划生育条例,增加“单独二胎”条款,贯彻中央新政。

问题2

先育二胎坐等新政是否“罚款”

赶在政策落地前抢生二胎,仍将被征缴社会抚养费

陆杰华:在各地落实“单独二胎”新政之前,各地计划生育工作还将按照现行法律法规执行。

今后新政落实,地方计生部门可能也会设一个新政适用人群的时间点,如果“单独”夫妻现在抢时间生二胎,待新政落地,可能因间隔时间过长,依然算做违法生育,将被征缴社会抚养费。所以,符合新政条件,有二孩生育意愿的“单独”夫妻,应慎重考虑评估,别冒险赶在新

政落地前抢生“二孩”。但是,各地政府也要有落实新政的紧迫性,同时不应再在“单独二胎”新政落地过程中,设立五花八门的附加条件或门槛,人为干预群众的正当生育意愿和生育行为。

问题3

哪些地方会先放开“单独二胎”?

广东有望率先放开“单独二胎”

原新:各地已经做好准备,谁先放开,要看各省党委、政府、人大的反应速度。3年前,广东省委、省政府、省人大已经达成了非常一致的态度,“只要中央有政策,会立即放开‘单独二胎’”。在国家各项改革中,广东省一直是先行先试者,此次,广东省也有望在全国率先落实中央决定,先行修法,放开“单独二胎”。

陆杰华:包括北京、上海、广东、浙江、江苏以及东北三省的生育率和生育意愿都不高,先行放开“单独二胎”的可能性较大;中西部地区,无论从目前的人口数量,还是生育趋势的时间点上,落实新政的时间点会靠后。总体估计,2014年,会有不到一半的省份,落实“单独二胎”新政;“十二五”期间,绝大部分省份都会落实新政。

问题4

会不会加剧“入园难”“看病难”?

从调研情况看,城市生二胎的意愿相对低一些

北京丰台区一位年轻妈妈王女士:“这政策一放开,符合政策的人会不会扎堆生孩子呀?现在要上个公立幼儿园都要提前两年预约,看个病要排队几小时,这以后孩子上学、看病岂不是更难?”

原新:在政策实行后的前几年里,确实可能有一个小的生育高峰,人口数量的增加必然导致社会资源竞争的加剧,但所带来的冲击不会太大。经过测算,“单独二胎”政策持续二三十年,人口总量的增加在数千万,这样的结果还在可控范围。

中国人民大学社会与人口学院院长翟振武:从调研情况来看,城市生二胎的意愿相对低一些,农村则要高得多。

在中国城市化发展过程中,养育孩子成本提高,生育率下降,这也符合世界规律。

国家卫计委副主任王培安:从全国来看,符合“单独二胎”政策的夫妇总量不是太大,再加上各地启动实施政策会有“时间差”,因此不会出现出生人口大幅增长的问题。

□延伸阅读

人口第一大省河南出生规模影响或可控

河南省人口计生委新闻发言人王杰英17日说,“单独”夫妻可生育二胎政策启动,会给河南带来小的生育回潮,但对出生规模影响可控,启动这一政策是可行的。

河南省人口计生委初步统计并组织专家测算,河南省“单独”夫妻近几年开始陆续进入婚育期。按户籍人口口径、女方22岁结婚测算,河南目前约有单独夫妻100万对,预计每年将新增加15万多对单独夫妻。

2012年末,河南省总人口为10543万人,是我国第一人口大省。随着养育孩子成本增加等因素的影响,生育意愿大大降低。初步测算,在消除生育堆积之后,“单独二胎”政策平稳实施的情况下,河南平均每年多生的人口数在5万到8万之间,每年出生率提高0.5个千分点到0.75个千分点。

(整合新华社 新京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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