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高校要发布毕业生就业质量年度报告

2013-11-19 23:08  谢添实 来源:东南网  责任编辑:李艳   我来说两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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东南网11月19日讯(本网记者 谢添实)省教育厅今日转发教育部《关于编制发布高校毕业生就业质量年度报告的通知》,要求从2013年起,由各高校编制发布高校毕业生就业质量年度报告。

教育部直属高校要在2014年2月底前、其他部门所属高校和地方所属本科高校要在2014年底前、高职院校要在2015年底前,完成本校首次毕业生就业质量年度报告编制发布工作,此后高校应在每年年底前发布当年就业质量年度报告。

高校就业质量年度报告将包括本校毕业生就业的规模、结构、就业率、就业流向等;高校还需要对就业现状进行分析,对就业形势进行趋势性研判。而学校各专业的设置、招生计划数以及人才培养方向等与就业形势的匹配情况也需要直接反映在年度报告中。

通知指出,发布高校毕业生就业质量年度报告,是高校建立健全就业状况反馈机制、引导高校优化招生和专业结构、改进人才培养模式、及时回应社会关切的一项重要工作。各地、各高校要精心组织编制,适时公开发布,有条件的地方可委托第三方评价,进一步促进高校人才培养、社会需求和就业的良性互动。

今后,高校的就业质量年度报告将作为学校招生计划安排、学科专业调整、教育教学改革等方面的重要参考。教育部门还将健全专业预警、退出和动态调整机制,增强高校毕业生就业创业和职业转换能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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