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人民政治协商会议福建省委员会提案工作条例
2013-11-19 06:30 文史和学习委员会办公室 来源:福建政协网 责任编辑:林锦 我来说两句 |
分享到:
|
第三十一条 先进工作者的评选条件为: (一)坚持学习实践科学发展观,坚持全心全意为人民服务的宗旨; (二)熟悉提案工作业务,认真做好提案办理各项工作; (三)连续从事提案办理工作两年以上,工作成绩显著。 第三十二条 优秀提案、提案办理先进单位和先进工作者的评选要发扬民主,广泛征求意见。优秀提案和先进工作者由承办单位推荐,提案办理先进单位由提案者推荐,推荐结果经提案委员会初选并征求有关方面意见后,报请省政协主席会议审定。 第八章 附则 第三十三条 本条例经常务委员会会议审议通过后实施。 第三十四条 设区市、县(市、区)政协可以参照本条例,结合实际情况,制定相应的规定。 |
相关阅读:
- [ 12-04]供养五保户,要补上市场这只“手”
- [ 12-04]五保“死一个顶一个”应被追究责任
- [ 12-04]京华时报:五保“死一个顶一个”应被追究责任
- [ 12-03]“五保户死一个,顶一个”,乃现代社会之耻
- [ 11-27]中共拟完善党内法规 形成不敢腐、不能腐、不易腐机制
- [ 11-21]“寻找张艺谋”,一部乏味的娱乐片
- [ 11-14]习近平:改革是由问题倒逼而产生
- [ 11-12]媒体盘点全会所通过文件:公报公布重大事项51个
打印 | 收藏 | 发给好友 【字号 大 中 小】 |
心情版
相关评论
国新办发函[2001]232号 闽ICP备案号(闽ICP备05022042号) 互联网新闻信息服务许可证 编号:35120170001 网络文化经营许可证 闽网文〔2019〕3630-217号
信息网络传播视听节目许可(互联网视听节目服务/移动互联网视听节目服务)证号:1310572 广播电视节目制作经营许可证(闽)字第085号
网络出版服务许可证 (署)网出证(闽)字第018号 增值电信业务经营许可证 闽B2-20100029 互联网药品信息服务(闽)-经营性-2015-0001
福建日报报业集团拥有东南网采编人员所创作作品之版权,未经报业集团书面授权,不得转载、摘编或以其他方式使用和传播
职业道德监督、违法和不良信息举报电话:0591-87095151 举报邮箱:jubao@fjsen.com 福建省新闻道德委举报电话:0591-87275327
全国非法网络公关工商部门举报:010-88650507(白)010-68022771(夜)
信息网络传播视听节目许可(互联网视听节目服务/移动互联网视听节目服务)证号:1310572 广播电视节目制作经营许可证(闽)字第085号
网络出版服务许可证 (署)网出证(闽)字第018号 增值电信业务经营许可证 闽B2-20100029 互联网药品信息服务(闽)-经营性-2015-0001
福建日报报业集团拥有东南网采编人员所创作作品之版权,未经报业集团书面授权,不得转载、摘编或以其他方式使用和传播
职业道德监督、违法和不良信息举报电话:0591-87095151 举报邮箱:jubao@fjsen.com 福建省新闻道德委举报电话:0591-87275327
全国非法网络公关工商部门举报:010-88650507(白)010-68022771(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