福建新农合大病保障再增2类病种 定点救治医院公布
2013-11-29 06:43 来源:福州日报 责任编辑:黄丽红 陈瑜辉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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福州新闻网讯 记者28日获悉,省卫生厅、省财政厅、省民政厅近日联合下发通知称,将从12月20日起执行慢性髓细胞白血病、血友病A的大病保障政策。届时,我省农村居民重大疾病医疗保障范围将由19类扩大至21类。 已实行大病保障政策的19类病种包括:儿童白血病、儿童先天性心脏病、终末期肾病、妇女乳腺癌、宫颈癌、重性精神疾病、耐药肺结核、艾滋病机会性感染、急性心肌梗塞、脑梗塞、Ⅰ型糖尿病、甲亢、肺癌、食道癌、胃癌、结肠癌、直肠癌、唇腭裂和尿道下裂。 定点救治医院公布 根据《通知》,凡第一诊断为慢性髓细胞白血病的参合患者和第一诊断为血友病A,遗传性因子Ⅷ缺乏的参合患者将纳入重大疾病保障范围,但不包括遗传性Ⅷ因子抑制物、感染,需要手术干预的血友病患者。 其中,慢性髓细胞白血病的定点救治医院为福建医大附属协和医院、省立医院、福建医大附一医院、福建医大附二医院、省人民医院、南京军区福州总医院、漳州市医院、莆田市一医院、莆田医学院附属医院、三明市一医院、宁德市医院、南平市一医院、龙岩第一医院。血友病A的定点救治医院为福建医大附属协和医院、泉州市儿童医院、漳州市医院、三明市二医院、三明市五医院、宁德市一医院、龙岩市一医院、南平市人民医院。 实行单病种最高限额标准 慢性髓细胞白血病和血友病A实行单病种最高限额标准,最高限额分别为11万元/年和5.4万元/年。最高限额标准实行动态管理,将根据药品、诊疗等费用变化情况适时调整。超出限额部分的药品费用,由定点医院承担。在最高限额范围内,新农合基金按次支付处方药品实际费用的70%,个人支付30%;符合民政救助条件的患者在新农合基金支付的基础上,个人支付10%,医疗救助基金支付20%。实际补偿额不受当地新农合及民政医疗救助最高补偿封顶线限制。 此外,患者首次入院检查诊断费用参照特大病种转外就医政策,按县级补偿比例予以报销。慢性髓细胞白血病定期复查费用,各统筹地区县级新农合管理机构将按门诊特殊病种恶性肿瘤补偿标准予以报销;血友病A定期复查费用,各统筹地区县级新农合管理机构将按门诊特殊病种血友病补偿标准予以报销。 慢性髓细胞白血病和血友病A患者的费用结算实行即时结报。除重大疾病外,患者个人实际补偿额累计超过年度封顶线后,因其他疾病住院治疗所产生的医疗费用由设区市新农合大病统筹基金给予补偿。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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