福建绿色建筑行动实施方案:拆除大型公建需公示
2013-11-29 06:45 来源:福州日报 责任编辑:黄丽红 陈瑜辉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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福州新闻网讯 近日,省住建厅下发《福建省绿化建筑行动实施方案》,提出明年起,全省公益项目、大型公共建筑、大型住宅小区和保障房将全面执行绿色标准,海峡奥体片区将建省级绿色生态城区。 绿色建筑,是指在建筑的全寿命周期内,最大限度地节约资源(节水、节能、节地、节材),保护环境和减少污染,为人们提供健康适用和高效的使用空间,与自然和谐共生的建筑。 方案提出,从2014年起,政府投资的公益性项目、大型公共建筑(2万平方米以上)、10万平方米以上的住宅小区以及厦门、福州、泉州等市财政性投资的保障性住房全面执行绿色建筑标准。 记者从市规划局获悉,《福州海峡奥体绿色生态城区专项规划》日前已通过专家评审,将在奥体片区改造建设中引入绿色、低碳、生态等“低冲击开发”建设理念,开展绿色建筑、立体绿化、低碳交通等研究。 根据方案要求,要加强公共建筑节能管理,加大既有建筑节能改造力度,公建项目要进行能耗统计、能源审计和能耗公示,推行能耗分项计量和实时监控。全省机关办公建筑、大型公建的业主单位应根据能耗统计情况制定节能改造计划,改造不节能的空调、照明、热水等用能系统。 方案要求,严格建筑拆除管理程序,防止大拆大建;科学做好古建筑的修复工作;对符合城市规划和工程建设标准、在正常使用寿命内的建筑,除基本的公共利益需要外,不得随意拆除;拆除大型公建,要提前向社会公示征求意见,接受社会监督。 (福州日报记者 朱榕) 相关报道 我省印发绿色建筑行动实施方案 福州海峡奥体片区将建绿色生态城区 东南快报讯(记者吴静)明年起,全省公益项目、大型公建、大型住宅小区和保障房将全面执行绿色标准。海峡奥体片将建省级绿色生态城区。近日,省住建厅下发《福建省绿化建筑行动实施方案》,出台系列政策促进绿色建筑和建筑节能改造,该方案已获省政府审批并正式施行。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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