平潭全面实施商事登记制度改革 实行“先照后证”
2013-12-01 15:00 谢添实 来源:东南网 责任编辑:陈瑜辉 我来说两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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放宽经营范围登记 四是按照方便注册和规范有序的原则,放宽市场主体住所(经营场所)登记条件。登记机关不再审查其法定用途及使用功能,申请人对住所、经营场所的真实性、合法性、安全性负责,具体管理办法由实验区管委会制定。 五是放宽经营范围登记。除法律、法规和国务院决定禁止的外,商事登记的经营范围由企业自主选择,可灵活表述经营项目用语,也就是说,可以用行业大类表述,也可以用具体项目表述,还可以用概括性语言表述。 六是将企业年检制度改为年度报告制度。商事主体通过企业信用信息公示平台向登记机关提交年度报告,并向社会公示。登记机关对商事主体的年度报告实行抽查制度。 试行商事主体自主选用名称 七是建立商事主体经营异常名录制度和信用信息公示系统。对不按时提交年度报告的或查无下落的商事主体,载入经营异常名录,并纳入信用监管体系。运用信息公示和共享等手段,完善信用约束机制,使有违规行为的商事主体“一处违规,处处受限”,提高企业“失信成本”。 八是推行外商投资企业全程电子化登记。构建外商投资企业网上提交材料、网上智能比对、网上审查核准、网上核发执照、网上亮照公示、网上自动存档的全程电子化登记模式。 九是试行商事主体自主选用名称。凡使用“平潭”字样的商事主体名称,只要不损害国家利益、社会公共利益或者违反社会公序良俗的,申请人可以自主选择,名称中的字号和行业特征可以灵活选用,不再审查名称近似等,产生名称纠纷的,由当事人协商解决或通过司法途径解决。 明年9月前全省推行工商登记制度改革 据悉,下一阶段,省工商局将在加快推进部分试点区域工商登记制度改革的基础上,分三个阶段逐步在全省推广。第一阶段,即日起在平潭综合实验区进行的商事登记改革。 第二阶段,厦门市、泉州市和福州市的福州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福州经济技术开发区、福州保税港区、福州台商投资区等国务院批准的开发开放区,在2014年一季度之内试行开展工商登记制度改革。 第三阶段,在总结上述试行区域做法经验基础上,试行区域之外的地方,条件成熟一个,开展一个,2014年9月之前在全省全面推行工商登记制度改革。 省工商局表示,通过这样的实施步骤,建立起新型的工商登记制度体系和配套监管制度,营造更加便捷高效、规范统一、宽进严管的市场准入环境,激发各类市场主体创造活力,释放改革“红利”,进一步推动福建科学发展跨越发展。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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