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福建省委贯彻三中全会精神全面深化改革决定发布

2013-12-03 07:28   来源:福建日报  责任编辑:黄丽红 李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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十二、创新文化体制机制,促进文化大发展大繁荣

45.深化文化管理体制改革。推动党政部门与其所属的文化企事业单位进一步理顺关系。坚持把社会效益放在首位,社会效益和经济效益相统一。建立党委和政府监管国有文化资产的管理机构,实行管人管事管资产管导向相统一。实施省级文化、广电、新闻出版机构管理运营机制改革,建立政企分离、事业产业协调发展的管理架构。加强文化市场综合执法机构制度化、规范化建设。

健全坚持正确舆论导向的体制机制。健全基础管理、内容管理、行业管理以及网络违法犯罪防范和打击等工作联动机制,健全网络突发事件处置机制,形成正面引导和依法管理相结合的网络舆论工作格局。整合新闻媒体资源,加强传统媒体和新兴媒体融合发展。推动新闻发布制度化。严格新闻工作者职业资格制度,重视新型媒介运用和管理,规范传播秩序。

46.建立健全现代文化市场体系。加快培育资本、产权、人才、技术等文化要素市场。鼓励金融资本、社会资本、文化资源相结合,探索建立无形资产评估、托管和质押机制。大力培育文化市场中介,建立文化产品产权拍卖、交易市场。继续推进国有经营性文化单位转企改制,推动转制企业按照现代企业制度要求,加快公司制、股份制改造,对按规定转制的重要国有传媒企业探索实行特殊管理股制度。

完善文化市场准入和退出机制,降低社会资本进入门槛,引导社会资本以多种形式投资文化产业。鼓励非公有制文化企业发展,允许参与对外出版、网络出版,允许以控股形式参与国有影视制作机构、文艺院团改制经营。支持各种形式小微文化企业发展。

在坚持出版权、播出权特许经营前提下,允许制作和出版、制作和播出分开。完善文化经济政策,扩大政府文化资助和文化采购,加强版权保护。健全文化产品创作、评价、传播体系,改革评奖制度,推出更多具有福建特色的文化精品。

47.构建现代公共文化服务体系。建立公共文化服务体系建设协调机制,推进基本公共文化服务标准化、均等化。建立文化惠民项目建设的群众评价与反馈机制。实施公共文化服务项目和其他公共服务项目共建共享,整合基层宣传文化、党员教育、科学普及、体育健身等设施,建设综合性文化服务中心,提高公共服务设施的利用率。

明确不同文化事业单位功能定位,建立法人治理结构,完善绩效考核机制。推动公共图书馆、博物馆、文化馆、科技馆等组建理事会,吸纳有关方面代表、专业人士、各界群众参与管理。

建立以政府投入为主导、社会投入为支持的多元化的公共文化服务体系投入机制。引入竞争机制,推动公共文化服务社会化发展。创新公共文化服务社会购买机制,鼓励社会力量、社会资本参与公共文化服务体系建设,培育文化非营利组织。

48.提升文化开放水平。完善文化产品和服务出口鼓励政策,发展文化产品国际营销网络。以福建特色文化为主题,扩大文化对外交流。推动闽台在文化作品、文化产品等领域的合作机制化。鼓励台港澳侨企业来闽合办文化企业,建立台港澳侨资本参与省内文化企业重组改造新机制。深化与香港的文化合作机制,推动福建文化企业经由香港在海外设立营销、营运中心。扩大文化对外贸易,打造一批文化“走出去”项目和品牌。吸收借鉴国外优秀文化成果和管理经验,推动文化创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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