福建省委贯彻三中全会精神全面深化改革决定发布
2013-12-03 07:28 来源:福建日报 责任编辑:黄丽红 李艳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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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完善促进产业发展的体制机制,激发市场主体活力 3.完善产权保护制度。建立健全归属清晰、权责明确、保护严格、流转顺畅的现代产权制度。公有制经济财产权不可侵犯,非公有制经济财产权同样不可侵犯。在闽各种所有制经济依法平等使用生产要素、公开公平公正参与市场竞争、同等受到法律保护,依法监管各种所有制经济。 4.大力发展混合所有制经济。完善公司制改革,推动资本流动和重组,大力发展国有资本、集体资本和非公有资本等交叉持股、相互融合的混合所有制经济,允许混合所有制经济实行企业员工持股,形成资本所有者和劳动者利益共同体。支持民营企业股份制改造,促进产权结构多元化。推动省、市国有资本更多投向基础产业等关系国计民生的重要行业和关键领域。开展省属国有企业开放性重组,广泛引入各类资本参与改制重组,实现优势互补、合作共赢。 完善国有资产管理体制,以管资本为主加强国有资产监管,切实做到放权到位、监管到位。探索建立公益性和竞争性国有企业分类管理体系。健全覆盖全省的国有资本经营预算制度。完善非经营性资产监管体制,强化境外国有资产监管。推进各级党政机关与所办(属)企业及其管理的经营性资产脱钩。 5.推动国有企业完善现代企业制度。健全协调运转、有效制衡的公司法人治理结构。建立职业经理人制度,更好发挥企业家作用。深化企业内部管理人员能上能下、员工能进能出、收入能增能减的制度改革。建立长效激励约束机制,强化国有企业经营投资责任追究。国有企业管理人员要合理增加市场化选聘比例,合理确定并严格规范国有企业管理人员薪酬水平、职务待遇、职务消费、业务消费。 6.进一步改善民营经济发展环境。落实支持民营经济发展的各项政策措施,废除对民营经济各种形式的不合理规定,进一步减轻企业负担。消除各种隐性壁垒,制定民营企业进入特许经营领域具体办法。形成民间资本以多种方式进入基础产业、社会事业以及特许经营领域的体制机制。完善鼓励民营企业以股权、知识产权等非货币方式扩大投资的制度。推动一批有条件的民营企业建立现代企业制度。完善闽资“回归工程”的良性机制。支持中小企业改革发展,加强公共服务体系建设,支持中小企业市场化服务平台建设。 7.促进企业转型提升。建立促进企业做大做优做强的体制机制,加快培育一批在全国具有影响力的大型企业集团。支持企业跨地区、跨所有制开展并购重组,促进向价值链中高端攀升。引导产业投资基金和股权投资企业参与企业兼并重组。建立速度与效益相统一、产业与生态相协调的产业促进机制,将企业技术改造等专项资金与技术、环境、税收等因素挂钩。建立高效的要素投入产出考评机制,提高产业项目的单位土地产出效益,对不同产业用地实行差别化地价政策。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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