解读省委全面深化改革决定:吹响福建省全面深化改革的进军号角
2013-12-03 08:12 来源:福建日报 责任编辑:黄丽红 李艳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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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十三)关于创新社会治理体制 《决定》提出6项改革任务,包括改进社会治理方式,激发社会组织活力,推进社会信用体系建设,创新有效化解社会矛盾机制,建立健全公共安全体系,推进军民融合深度发展。 关于改进社会治理方式。为了实现政府治理和社会自我调节、居民自治良性互动,在加强党委领导、发挥政府主导作用的同时,鼓励和支持社会各方面参与。坚持系统治理、依法治理、综合治理、源头治理,统筹社会治理全局,创新社会治理方式。 关于激发社会组织活力。培育成熟的社会组织体系,重点培育和优先发展行业协会商会类、科技类、公益慈善类、城乡社区服务类社会组织,成立时直接依法申请登记。积极稳妥地向社会组织转移部分行业管理和社会管理中的技术性、事务性、辅助性职能。 关于推进社会信用体系建设。打造信用福建,加强政务诚信、商务诚信、社会诚信和司法公信建设,构建全省集中统一的法人与自然人信用信息系统,形成以守信激励和失信惩戒为重点的社会信用体系运行机制,改善经济社会运行环境。 关于推进军民融合深度发展。《决定》提出要在省级层面上建立军民融合发展的统一领导、军地协调、需求对接、资源共享等机制。健全国防动员体制机制,改革完善应急力量体系建设、依托国民教育培养军事人才政策制度、国防教育和双拥工作机制。深入推进国防动员和应急管理等机制衔接,落实平时征用和战时动员法规制度。 (十四)关于推动生态文明先行示范区发展 当前,福建生态省建设正步入创建全国生态文明先行示范区的新阶段,《决定》贯彻中央部署,总结实践经验,提出了4项改革任务,包括健全自然资源资产产权制度和用途管制制度,建立生态红线管控制度,完善生态补偿制度和资源有偿使用制度,健全生态保护管理体制。 建立生态红线管控制度方面,《决定》提出严格落实主体功能区规划,实施更加严格的重点生态功能区产业环境准入标准,明确各级政府及相关企业、社区和个人在生态红线区域生态保护的责任和义务等多项改革措施,为守住生态红线,使重要生态功能区域以及主要物种得到有效保护,实现可持续发展奠定坚实的生态基础。 完善生态补偿制度和资源有偿使用制度方面,《决定》提出健全生态保护财力支持机制,制定重点流域生态补偿管理办法,健全分类补偿与分档补助相结合的森林生态效益补偿机制,健全取水许可和水资源有偿使用制度,建立有效调节工业用地和居住用地合理比价机制,提高工业用地价格等措施,有力推动实现“百姓富”与“生态美”的有机统一,加快建设美丽福建。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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