福建:不涉及公共资源开发利用的项目一律取消核准
2013-12-06 07:21 来源:东南网 责任编辑:黄丽红 陈瑜辉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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东南网12月6日讯(海峡都市报记者 王烽) 4日,省经贸委印发《关于做好国家取消和下放管理层级企业投资项目管理的通知》,我省经贸领域取消省管权限内企业投资项目核准,改为备案制,对不涉及公共资源开发利用的项目一律取消核准。 《通知》还要求,简化企业投资项目备案手续,推行网上在线备案,探索建立投资项目手续并联办理机制。严格按照规定对企业投资项目进行核准和备案,明确项目核准、备案的申报程序和办理时限,同时向社会公布。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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