东南网12月5日讯(本网记者 颜财斌)12月5日上午,福州市劳动保障监察支队召开新闻发布会,通报福州市目前开展解决企业工资拖欠问题专项检查活动情况,并表示对于存在恶意拖欠工人工资的建筑施工单位,将通报其行业主管部门并向社会公布,被通报企业将会被限制参与今后一些招投标活动。 岁末年初是企业工资拖欠问题的易发期,11月中旬以来,福州市劳动保障监察支队联合城乡建设、交通运输、水利、铁办、公安、总工会等七个部门,在全市范围内开展解决企业工资拖欠问题专项检查活动,其中11月16日至12月10日为用人单位自查自纠阶段。12月10日之后,相关部门将会以抽查、排查的方式,开展联合检查活动,切实维护劳动者合法权益,对一些涉及恶意拖欠工资案件,福州市劳动保障监察支队将在调查取证后,移送公安机关处理。仅今年以来,福州市劳动保障监察支队共向公安机关已送涉嫌拒不支付工资案件12起,已判决2起,其余案件分在调查和公诉中。 根据日前省政府办公厅的相关文件规定,各级住房城乡建设、交通运输、水利、铁办等行业主管部门(以下简称行业主管部门)负责牵头处理和协调本行业建设施工项目挂靠承包、违法发包分包、层层转包、拖欠或追加工程款、计量计价或结算争议等涉及源头性问题的欠薪案件、非工资性建设施工领域经济纠纷案件。据福州市劳动保障监察支队负责人介绍,在目前接触到的关于拖欠工资和劳动纠纷的案件中,建筑领域占七八成。按照“谁主管、谁负责”的原则,这类案件大部分将转到其所属的行业主管部门办理,对涉嫌恶意拖欠工资案件将移送公安机关处理,对于一些违规企业将通过行业网站和社会媒体向社会大众公布,同时对其主管部门也将采取必要措施,限制其参与一些项目建设招投标的机会,从而对这类企业起到震慑作用。 “目前福州市对农民工劳动投诉事件采取‘属地管理’原则,因此劳动者在发生工资拖欠时应立即携带相关证据向当地的劳动监察部门投诉,对一些有争议工资纠纷事件也可直接通过司法途径或劳动仲裁解决。” 福州市劳动保障监察支队负责人表示,劳动者在平时应该有意识地保存《劳动合同》、工作牌、工资单、出入证、出差证明等可以证明自己在该单位工作的物品,避免发生劳动纠纷或者被恶意欠薪时无法提供相应证据而增加投诉难度,“目前有一些企业也采用指纹考勤方式,避免发生纠纷时有人纠结非企业雇佣工人滋事,妨碍事件的及时处理和解决”。 据介绍,为有效降低企业恶意拖欠工人工资现象,福州市将持续完善工资保证金、应急保障金制度,确保遇到突发事件时农民工工资可以按时足额发放,而对先前有出现劳动纠纷的企业,福州市劳动保障监察支队除了不定时对企业工资发放情况进行检查外,还要求重点行业、重点企业每月将工资发放情况到监察支队报备,有效保障农民工工资按时发放。此外,本次专项检查还要求所有企业建立劳动保障权益告示制度,必须以醒目的方式树立劳动保障权益告示牌,将企业应与农民工签订劳动合同、农民工工资发放情况、当地最低工资标准以及劳动保障监察举报电话和地址等内容进行公开告示。福州市劳动保障监察支队负责人表示:“此举不仅可以强化社会监督,而且工人也可以对企业进行监督,提高自我保护意识,维护切身的劳动权益。” 另据福州市劳动保障监察支队消息,12月14日,福州市人社部门将会同有关部门在福州市范围内举办一系列以“欠薪投诉举报、唠叨法律咨询”的主题活动,受理广大劳动者投诉,提高劳动者维权意识。市本级活动地点为仓山万达广场。 福州市劳动保障监察机构举报电话和地址一览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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