漳州男子专门撬盗店面达160家 窃44万多获刑14年
2013-12-09 18:38 来源:东南网 责任编辑:李艳 我来说两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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东南网12月9日讯(通讯员 真坚 卯聪 满荣)五旬男子多次因侵财犯罪被判刑,但不思悔改而变本加厉,在2012年间的8个月内疯狂入店作案160起。今日,经漳州市芗城区检察院提起公诉,被告人黄某再犯盗窃罪,被判处有期徒刑14年,并处罚金10万元。因以前还犯有盗窃罪,有余刑五个月零五天,罚金5仟元;最后决定对黄某执行有期徒刑14年3个月,并处罚金105000元。 黄某,1963年出生,漳州芗城区人,系一名前科累累的人:1980年7月因犯抢劫罪被判刑3年;1986年3月因盗窃罪被判刑10年;2000年4月因赌博被治安罚款3000元;2006年9月因盗窃被拘留15日;2008年12月因盗窃被劳动教养一年。 2012年3月因盗窃罪被判刑1年,并处罚金5000元,因黄某当时患有病症而被暂予监外执行,但黄某却利用这一机会疯狂作案,准备了液压钳、撬棍等作案工具,对市区的店面进行连续的撬盗。 2012年3月14日凌晨,黄某窜至漳州市区元光南路鑫荣小区14幢一茶庄店,用撬盗工具在店外广告牌处撬开缺口后进入该店,盗走收银台内8000元、三号软中华牌香烟12条(价值8160元)、硬中华牌香烟10条(价值4000元)、灰七匹狼牌香烟7条(价值1400元)。 仅在2012年3月间,黄某便入店盗窃15起,直至11月16日作案共160起,其中多次是一晚上连撬4家店面,所盗的店家包括茶叶店、服装店、文化用品店、牛排店、品鲜店、航空售票处、布艺店、婚庆店、台球城、通讯店、数码营业厅、百货店、眼镜店、碳烤店、自助餐厅、厨具店、牙科店、药店、护肤会所店、水果店、猪肉店、律师事务所等,几乎囊括了市区的所有种类店家,盗得现金、香烟、片子癀、酒等价值446294.7元,赃款几乎都被黄某挥霍掉,失主大都无法从破案后得到补偿。 2012年11月16日凌晨,黄某窜至漳州市芗城区新华西幼儿园,剪断窗户防盗网后进入幼儿园,而后又撬开办公室门锁,从铁皮文件柜内盗走现款4540元。因盗窃行踪被监控拍摄到而被警方识破,当日黄某被抓获归案,案发后追回该笔赃款归还幼儿园。 法院审理认为,被告人黄某以非法占有为目的,多次秘密窃取他人财物,数额达人民币446294.7元,属盗窃数额特别巨大,其行为已构成盗窃罪。被告人黄某在以前刑罚未执行完毕再犯新罪,应当数罪并罚,遂作出上述判决。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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