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林权改革领跑全国 深化林改成福建重要任务

2013-12-19 15:29   来源:新华网  责任编辑:黄丽红 李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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福建林权改革领跑全国

早在2013年8月1日,为深化集体林权制度改革,加快林业发展,增加农民收入,推进生态省建设,福建省人民政府当时就印发了《关于进一步深化集体林权制度改革的若干意见》(闽政[2013]32号)。可以说,福建林权改革在全国处于绝对的领先位置。

该《意见》指出,要以林权管理为重点,建立规范有序的森林资源流转市场;加强林权管理,稳定和落实产权。对集体林地已经落实家庭承包的,要保持稳定不变。同时要建立林权流转市场,按照“依法、自愿、有偿”的原则,以海峡股权交易中心等机构为依托,建立规范有序的林权流转交易平台和信息发布机制,鼓励林权公开、公平、公正流转,促进林业适度规模经营。引导林农以入股、合作、租赁、互换等多种方式流转林地;探索建立工商企业流转林权的准入和监管制度,防止以“林地开发”名义搞资本炒作或“炒林”。严格执行森林资源流转法律法规,加强对集体统一经营林地流转的监管,维护林区稳定。《意见》还提出,要以分类经营为主导,建立森林可持续经营的新机制。完善生态公益林管理机制,建立省级公益林与国家级公益林补偿联动机制,补偿标准随着国家级公益林补偿标准提高而提高;从2013年起省级以上公益林补偿标准每亩提高5元。推进商品林可持续经营,持续加快造林绿化,推进“四绿”工程建设和“三沿一环”(沿路、沿江、沿海、环城一重山)等重点生态区位森林以及低产低效林分的补植、改造和提升,推进封山育林,禁止采伐天然阔叶林和皆伐天然针叶林,打造“四季皆绿、四季有花、四季变化”的森林生态景观。

目前,一些地方已经在着力加快推进当地的林权改革,福建省就率先发布了《关于加快推进现代农业发展的若干意见》,提出支持农户依法采取转包、出租、互换、转让、股份合作等形式流转土地。分析人士表示,在全国林权改革向纵深推进的背景下,未来林权的价值将有望得到进一步提升。(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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