福建:土地有了“身份证” 农民吃下“定心丸”
2013-12-20 08:27 来源:东南网 责任编辑:黄丽红 李艳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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去年底,我省完成了98%以上面积的农村集体土地所有权确权登记工作。今年,在村镇一级进行农村地籍调查试点,为农村宅基地和集体建设用地使用权确权登记发证提供保障。农村集体土地确权登记发证相当于给土地配上“身份证”,保障了农民权益,也为深化农村土地制度改革奠定基础。 土地有了“身份证”农民吃下“定心丸” 东南网12月20日报道(福建日报记者 吴洪) 所有权确权摸清家底 入冬后,林阳生忙着为自家果园覆草施肥、开沟灌水。他说,自从农村集体土地所有权确权后,村与村之间界址划分清晰,种果安心了。 林阳生是云霄县火田镇后埔村村民。后埔村与相邻的佳园村,有50多亩土地存在权属争议,涉及10户农户。双方争议不休,村民无心经营这片农地。 去年,云霄县国土资源局组织两个村的村委会负责人、熟悉情况的老干部和村民代表到实地指界,调查人员调绘出土地权属界线,双方签订协议书,明确土地归属,结束了多年的纷争。 土地确权后,林阳生种上100棵蜜柚和40棵枇杷,细心呵护。“前不久,我刚把500多公斤蜜柚卖完。”林阳生开心地说。 省国土资源厅有关负责人表示,上一轮农村集体土地确权发证已过去6年,许多土地现状已发生变化,因此,摸清家底、明晰产权是此轮确权登记的首要任务。 2009年至2012年,我省对集体土地,包括耕地、园地、林地、建设用地等进行了全覆盖调查,共颁发集体土地所有权证22000多本,调处争议2160宗,较好地维护了农民的土地权益。 地籍调查从村到户 如果说农村集体土地所有权确权登记理顺了村与村之间的关系,那么,对包括宅基地在内的农村集体建设用地使用权确权登记,就是要理顺户与户之间的关系。 今年,我省在21个村镇开展农村地籍调查试点,通过地籍测量、权属调查、数据入库等,明晰集体建设用地产权。 “过去,农民常嫌麻烦不愿来领宅基地使用权证。现在,我们一天能接好几份办证申请。”南平市延平区西区国土资源中心所所长江青云说,近年来农民对土地物权的意识提高了,越来越多的村民主动办理集体土地使用权证,十八届三中全会后,申请办证的人数更是增加了三四成。 为了避免纠纷,农村集体土地使用权地籍调查要求更加精细。“以前皮尺一拉,一竿子长、两竿子宽,宅基地面积就出来了。”南平市延平区国土资源局负责地籍调查工作的钱正强说, 此次地籍测量要求准确细致,图纸比例达到1∶500,实地测绘时采用GPS定位系统,每一宗土地实地状况、宗地图、文字说明和数据资料必须一致。 记者比较新旧宅基地使用权证,看到旧证上的测绘图基本是手工绘制,简单的几笔纵横线条就勾勒出农宅的位置、大小;新证上的测绘图则采用电脑制图,不仅有农宅的位置、大小,还有四至坐标,甚至连拐角处都有标注,邻近宅院也被勾画出来,权属情况一目了然。 据悉,明年初全省将全面推开农村地籍调查,摸清农村集体土地上每一宗土地使用权的家底,确立农村集体、农民与土地长期稳定的产权关系,让更多农户吃下“定心丸”。 信息化建设补课 过去,我省侧重城镇建设用地登记发证信息成果的数据入库,农村地籍信息化相对滞后。 几天前,南平市延平区西芹镇一位老人遗失了土地证,到西区国土资源中心所申请补证。为了查找相关资料,江青云花了不少精力。 “如果建了数据库,每一块宗地地籍资料、权属状况等信息,只要轻点鼠标就能查阅,不仅可提高管理效率,也可让农民权益更有保障。”江青云说,不少农民遗失或损毁了土地证,但由于宗地数据没有入库,需要翻查大量原始档案,有的资料难以查证。 十八届三中全会提出了一系列农村土地制度改革的措施。南平市国土资源局副局长李榕认为,推进农村集体土地确权登记及信息平台建设,正是为下一步深化农村土地制度改革、实现不动产统一登记打下基础,将更加有效地保障农民的合法权益。 此次农村地籍调查,我省要求各地加快农村地籍管理信息平台建设。2014年上半年前,力争实现设区市范围内土地登记信息的互联互通,尽快构建县—市—省—国家四级土地登记信息动态监管查询系统。 这意味着,今后全省乃至全国城乡土地登记信息都可以在一个系统中呈现和查询,农民的土地权益将有更可靠的保障,群众申请办理土地证书也将更便捷。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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