直通屏山|福建|时评|大学城|台海|娱乐|体育|国内|国际|专题|网事|福州|厦门|莆田|泉州|漳州|龙岩|宁德|南平|三明
您所在的位置:东南网 > 福建频道首页> 平潭> 社会民生 > 正文

平潭两夫妻用化学药剂制作“毒豆芽” 已被抓获

2014-01-02 09:30   来源:福州晚报  责任编辑:黄丽红   我来说两句
分享到:

福州新闻网讯 平潭人陈某与其妻林某在共同经营的豆芽作坊中,使用化学药剂抑制豆芽根的生长,使得这些豆芽具有很好的卖相,可以卖个好价钱。可是,食用这些毒豆芽对人体具有致癌、致畸作用。日前,陈某夫妇被抓获,平潭县检察院以涉嫌生产、销售有毒有害食品罪批捕陈某,林某被取保候审。

平潭检方公布的案情材料显示,陈某与林某经营的豆芽夫妻店不仅没有生产许可证,而且在生产过程中,陈某为了抑制豆芽根的生长以及豆芽的腐烂,加入防腐剂与无根豆芽调节剂等化学物质。长期食用这些化学物质浸泡过的豆芽,对人体有致癌、致畸作用。陈某的妻子林某在路边摆摊贩卖陈某生产的没有通过质量检验检疫的毒豆芽。

日前,平潭县检察院以涉嫌生产、销售有毒有害食品罪批捕了陈某,林某被取保候审。此案还在进一步侦查审理之中。

检方提醒,自然培育出的豆芽,芽杆挺直,芽根不软,组织结构脆嫩,有光泽且白嫩、稍细,无烂根、烂尖等现象。用化学药剂浸泡的豆芽芽杆粗壮,根短、无根或少根,豆粒发蓝,如将豆芽折断,断面有水分冒出,有的还残留氨臊味,这种豆芽是不能食用的。

(福州晚报记者 王威 通讯员 陈淑惠 冯燕)

打印 | 收藏 | 发给好友 【字号
心情版
相关评论
今日热词
更多>>福建今日重点
更多>>国际国内热点
  • 新闻图片
更多>>娱 乐
  • 点击排行
  • 三天
  • 一周
  • 一月
关于我们 | 广告服务 | 网站地图 | 网站公告 |
国新办发函[2001]232号 闽ICP备案号(闽ICP备05022042号) 互联网新闻信息服务许可证 编号:35120170001 网络文化经营许可证 闽网文〔2019〕3630-217号
信息网络传播视听节目许可(互联网视听节目服务/移动互联网视听节目服务)证号:1310572 广播电视节目制作经营许可证(闽)字第085号
网络出版服务许可证 (署)网出证(闽)字第018号 增值电信业务经营许可证 闽B2-20100029 互联网药品信息服务(闽)-经营性-2015-0001
福建日报报业集团拥有东南网采编人员所创作作品之版权,未经报业集团书面授权,不得转载、摘编或以其他方式使用和传播
职业道德监督、违法和不良信息举报电话:0591-87095151 举报邮箱:jubao@fjsen.com 福建省新闻道德委举报电话:0591-87275327
全国非法网络公关工商部门举报:010-88650507(白)010-68022771(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