东南网1月8日讯(通讯员 曾玉水 王晓迟)妻与有妇之夫私通,被捉在床,失去理智的丈夫手持菜刀猛砍情夫。近日,这名丈夫因犯故意伤害罪被尤溪县人民法院判处有期徒刑一年,缓刑一年六个月。 郑某,41岁,和妻子池某住在尤溪县中仙乡苏峰村。妻子池某在同村阿序的工厂帮忙煮饭,池某和阿序经常打电话。郑某怀疑妻子池某和阿序两人有男女暧昧关系。2013年6月20日晚上,郑某到朋友家吃饭回家后,发现妻子不在家。郑某就妻子平时上班的工厂找妻子。当郑某走到厂房阿序房间时,听到房间里面传来妻子的声音。郑某非常生气,冲上去一脚将房门踢开。然而,就在把门踢开的那一刻他惊呆了:妻子池某和阿序正一丝不挂地躺在床上。郑某顿时火冒三丈的冲她们大骂,还动手甩了妻子两巴掌。阿序上前拦住郑某,说:“不要打女人。”这让郑某怒火难抑,转身跑到厨房拿起菜刀就向阿序乱砍。郑某两次把菜刀挥向阿序但对方躲过,第三次挥刀时,砍伤了对方右手臂。眼看鲜血往外喷,郑某顿时也清醒过来,扔下菜刀去找妻子。2013年8月6日,郑某到公安局投案,积极赔偿被害人损失,取得被害人谅解。 尤溪法院审理认为,被告人郑某因妻子与他人有外遇,遂以非法损害他人身体健康为目的,持刀故意伤害他人身体,致一人轻伤,其行为已构成故意伤害罪。被告人郑某犯罪以后主动投案,如实供述自己的罪行,是自首,依法可以从轻处罚;被告人郑某能积极赔偿被害人损失,并取得被害人的谅解,可以酌情从轻处罚,遂依法作出上述判决。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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