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福建省鼓励高校建设限价房 福州地区公租房2015年前交付

2014-01-09 21:11  谢添实 来源:东南网  责任编辑:陈玮   我来说两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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东南网1月9日讯(本网记者 谢添实)《福建省高等学校青年教师成长计划(2013-2017年)》今日公布。《计划》鼓励高校加快建设公共租赁住房和校外限价商品住房,明确2015年前福州地区大学新区等集中建设的公租房建成交付使用。

在关心解决青年教师实际困难方面,《计划》推出了一揽子向青年教师倾斜的住房政策。《计划》要求,加快推进筒子楼等危房改造,力争2015年前消除高校筒子楼等危房;支持高校购买商品房提供青年教师租住,减半收取或免收青年教师住房租金,为青年教师提供校外租住补贴;协调当地政府提供高校青年教师住房建设用地,在安排保障性住房和人才限价房时向高校青年教师倾斜;鼓励民办高校提高青年教师住房公积金保障水平。同时,支持高校设立附属小学和幼儿园,或采取与地方政府共建、联办小学和幼儿园的办法,解决青年教师子女入学和入园困难问题。

在经费保障方面,每年安排专项经费450万元支持150项青年教师教学改革研究项目,其中本科院校100项,高职院校50项。每年从高校选拔100名近五年新入职教师,给予入选者一次性资助经费2万元,支持开展科研启动工作。实施“福建省高等学校新世纪优秀人才支持计划”,每年遴选50名左右,为入选者提供一次性项目资助经费(自然科学类每人5万元,人文社会科学类3万元),入选者所在高校提供不少于1:1的配套经费。

同时,拓展青年教师国际视野,每年选派50名高校优秀青年骨干教师,资助其到国(境)外知名高校培训进修,支持省重点建设高校建立海外优秀人才库,面向海外知名高校和一流学科选聘优秀青年教师。每年选派150名优秀青年骨干教师到具有国际竞争力的“985”、“211”高校、国家级示范性高职院校、重点研究机构或大型企业参加科学研究、技术开发和教学研究1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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