东南网1月16日讯(记者李琰之)省环保厅今日通报我省第四季度环境质量状况,内容包括大气环境、水环境、声环境等三部分。 第四季度福州空气质量达标率为91.3% 福州、厦门作为第一阶段实施新空气质量标准的城市,按照《环境空气质量标准》(GB3095-2012)和《环境空气质量评价技术规范》(试行)(HJ663-2013)评价,2013年第四季度福州、厦门达标率分别为91.3%和89.1%。城市空气综合质量指数分别为4.38和4.95;最大单项质量指数均为1.20,主要污染物均为细颗粒物。 全省23个城市平均达标率为99.3%,其中一级达标率为28.0%,二级达标率为71.3%。与上年同期相比,达标率和一级达标率分别下降了0.1和8.3个百分点,二级达标率提高了8.2个百分点。 设区市空气质量优、良天数比例为98.9%,较上年同期提高0.1个百分点。 集中式生活饮用水水源地水质达标率为100% 9个设区市的30个集中式生活饮用水水源地水质,14个县级市的24个集中式生活饮用水水源地水质和44个县城的61个集中式生活饮用水水源地水质达标率均为100%,与上年同期持平。 对福州、泉州、漳州、莆田、龙岩、宁德6个设区市和长乐、福清、龙海、福安4个县级市内河的29个断面进行了监测,水域功能达标率为89.7%,较上年同期提高了20.7个百分点。泉州、龙岩、宁德、长乐、福清、龙海和福安等7个城市内河水质较好,水域功能达标率均为100%;其余3个城市内河水质均不同程度劣于其水域功能要求。 福州城市地下水点位有2个出现超标 福州城市地下水各测点均超过Ⅲ类水质要求,其余8个城市地下水各测点均能达到Ⅲ类水质要求。出现超标的地下水点位有2个:福州七星井点位氨氮出现超标;福州五四北路地热管理处点位pH、高锰酸盐指数、氨氮和氟化物出现超标。与上年同期相比,厦门、泉州地下水水质提高,其余7个城市基本持平。 2013年枯水期,全省近岸海域一、二类海水占45.5%,三类海水占6.1%,四类海水占21.2%,劣四类海水占27.3%。与上年同期相比,一、二类海水比例下降了13.6个百分点,三类、四类海水比例分别上升了1.6和1.5个百分点,劣四类海水比例上升10.6个百分点。 福厦泉3城夜间超标仍较严重 福州、厦门和泉州3个全国环保重点城市开展了功能区噪声定点24小时连续监测。3个城市功能区噪声昼间达标率均高于夜间达标率,夜间超标仍较严重。 厦门和泉州功能区噪声昼间达标率均为100%,前者较上年同期提高了22.2个百分点,后者与上年同期持平;福州较低,为80.0%,与上年同期持平。 厦门功能区噪声夜间达标情况最好,达标率为70.0%,较上年同期提高了36.7个百分点;泉州和福州分别为50.0%和40.0%,均与上年同期持平。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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