直通屏山|福建|时评|大学城|台海|娱乐|体育|国内|国际|专题|网事|福州|厦门|莆田|泉州|漳州|龙岩|宁德|南平|三明
您所在的位置:东南网 > 滚动网报> 法制报道 > 正文

福州火车站一私家车非法营运 民警设卡拦截“人赃并获”

2014-01-17 20:29  卢金福 来源:东南网  责任编辑:蓝晓梅   我来说两句
分享到:

东南网1月17日讯(本网记者 卢金福 通讯员 站前综)今日上午,福州市公安局火车站派出所民警和福州市交通综合行政执法支队的执法人员在福州火车站发现一辆“黑的”。黑车司机为逃避处罚加速逃窜,不过最终还是被查获,他将面临数万元的罚款。

今日上午,福州市公安局火车站派出所与福州市交通综合行政执法支队等部门展开联合执法。10时许,执法人员发现一辆牌号为闽ADS555黑色轿车违法停放在站东路,司机站在车旁,每当有出站的旅客经过他身边时,他便靠上前低身询问几句。执法人员判断该司机有非法营运的嫌疑,为了人赃并获,他们在机动车驶离火车站地区的必经路口设卡。

经过一番讨价还价,3名年轻女子坐上黑色轿车,司机心满意足驾车准备驶离火车站。当他行驶到站前路与东浦路交叉口时,发现几名民警和交通执法人员站在路口,他不但没有减速,反而加大油门,企图吓退执法人员,冲过检查站。

执法人员示意司机立即停车,一辆警车和一辆交通执法车迅速挡住黑色轿车去路,加上该路口车流量非常大,黑色轿车司机不得不减速,执法人员迅速冲上前,将司机控制住。

执法人员询问车内3名年轻女子得知,她们都是教师,刚刚下火车,准备前往闽侯。经过讨价还价,黑色轿车司机表示可以以3人80元的价格将她们送到闽侯,她们根本没想到这是一辆“黑的”。

黑色轿车司机余某在铁证面前,只得承认了非法营运的事实。民警检查发现,该车车标是丰田,而行驶证上却注明该车为比亚迪牌。因擅自改变车辆结构、特征,警方依法对余某作出罚款1500元的处罚。

余某的车辆随后被暂扣,交通执法部门将对其非法营运的行为作出进一步处罚,据了解处罚金额高达数万元。

打印 | 收藏 | 发给好友 【字号
心情版
相关评论
今日热词
更多>>福建今日重点
更多>>国际国内热点
  • 新闻图片
更多>>娱 乐
  • 点击排行
  • 三天
  • 一周
  • 一月
关于我们 | 广告服务 | 网站地图 | 网站公告 |
国新办发函[2001]232号 闽ICP备案号(闽ICP备05022042号) 互联网新闻信息服务许可证 编号:35120170001 网络文化经营许可证 闽网文〔2019〕3630-217号
信息网络传播视听节目许可(互联网视听节目服务/移动互联网视听节目服务)证号:1310572 广播电视节目制作经营许可证(闽)字第085号
网络出版服务许可证 (署)网出证(闽)字第018号 增值电信业务经营许可证 闽B2-20100029 互联网药品信息服务(闽)-经营性-2015-0001
福建日报报业集团拥有东南网采编人员所创作作品之版权,未经报业集团书面授权,不得转载、摘编或以其他方式使用和传播
职业道德监督、违法和不良信息举报电话:0591-87095403(工作日9:00-12:00、15:00-18:00) 举报邮箱:jubao@fjsen.com 福建省新闻道德委举报电话:0591-8727532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