福建对重大腐败案"一案双查" 追究相关领导责任
2014-02-07 06:44 练仁福 来源:东南网 责任编辑:张海燕 黄晓夏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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相关新闻: 福建省对重大腐败案件实行“一案双查” 既要追究当事人责任,又要倒查追究相关领导责任 东南快报讯(记者谢丹)今后,发生重大腐败案件和不正之风长期滋长蔓延的地方、部门和单位,实行“一案双查”,既要追究当事人责任,又要倒查追究相关领导责任。昨日记者从省纪委获悉,我省明确了今年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主要任务,将加强反腐败体制创新和制度保障等。 党风廉政建设 主要领导是第一责任人 省纪委要求,各级党委(党组)特别是主要领导必须树立不抓党风廉政建设就是严重失职的意识,主要领导是第一责任人,领导班子成员根据工作分工对职责范围内的党风廉政建设负领导责任。党委(党组)要定期向上级纪委报告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落实情况。要分清党委(党组)、有关部门和纪委(纪检组)的责任,制定切实可行的责任追究办法,加大问责工作力度,健全责任分解、检查监督、倒查追究的完整链条,有错必究,有责必问。对发生重大腐败案件和不正之风长期滋长蔓延的地方、部门和单位,实行“一案双查”,既要追究当事人责任,又要倒查追究相关领导责任。 同时,我省也将进一步推进纪检监察机关自身建设。 制定常态化监督机制 落实八项规定精神 我省将持续抓好八项规定精神的落实,一年一年抓下去,一个时间节点一个时间节点地抓。制定常态化监督机制,改进检查方式方法,加大惩戒问责力度,严肃查处、定期通报,防止反弹。 坚持不懈纠正“四风”,结合开展第二批党的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着力解决基层党员干部“四风”方面存在的突出问题。健全改进作风常态化制度,坚决落实《党政机关厉行节约反对浪费条例》,严格执行党政机关国内公务接待管理规定和领导干部工作生活保障制度。完善严禁到风景名胜区开会等各项规定,严肃查处党员领导干部到私人会所活动、变相公款旅游问题。重点纠正领导干部利用婚丧喜庆、乔迁履新、就医出国等名义,收受下属以及有利害关系的单位和个人的礼金行为。严禁用公款互相宴请、赠送节礼、违规消费。认真贯彻《福建省机关效能建设工作条例》,全面叫响“马上就办”,深化和创新绩效管理,深入推进行政服务中心标准化建设,加大对“庸懒散”等问题问责力度。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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