福建高职招考录取照顾生资格申报本月20日截止
2014-02-12 07:04 来源:东南快报 责任编辑:黄丽红 我来说两句 |
分享到:
|
本报讯(记者齐榕)昨日,省教育考试院就今年首次举行的2014年高职招生考试中可以享受例如加分照顾等录取照顾政策的考生资格申报和审核专门下发通知。报名参加高职招考面向中职生类考试,并获得福建省职业院校技能大赛优秀奖或全国职业院校技能大赛三等奖及以上的中职毕业生,需在2月20日前,向所在(或所毕业)的中等职业学校(含技工学校)申报,逾期不再受理。 |
相关阅读:
- [ 02-10]福建省今年高职招考招生录取 3月3日开始填报志愿
- [ 02-02]闽高职招考成绩可查 考生3月初开始填报志愿
- [ 01-13]福建首次高等职业教育入学考试 2709人异地高考
- [ 01-13]福建首场高职招考 启用“异地高考”政策
- [ 01-09]福建首次高职招考11日开考
- [ 11-26]高职招考27日开始网上补报名 体检安排在明年3月
- [ 11-25]福建省明年高职招考27日起补报名
- [ 10-27]福建高职招考报名28日截止 错过有两种补救办法
打印 | 收藏 | 发给好友 【字号 大 中 小】 |
心情版
相关评论
国新办发函[2001]232号 闽ICP备案号(闽ICP备05022042号) 互联网新闻信息服务许可证 编号:35120170001 网络文化经营许可证 闽网文〔2019〕3630-217号
信息网络传播视听节目许可(互联网视听节目服务/移动互联网视听节目服务)证号:1310572 广播电视节目制作经营许可证(闽)字第085号
网络出版服务许可证 (署)网出证(闽)字第018号 增值电信业务经营许可证 闽B2-20100029 互联网药品信息服务(闽)-经营性-2015-0001
福建日报报业集团拥有东南网采编人员所创作作品之版权,未经报业集团书面授权,不得转载、摘编或以其他方式使用和传播
职业道德监督、违法和不良信息举报电话:0591-87095403(工作日9:00-12:00、15:00-18:00) 举报邮箱:jubao@fjsen.com 福建省新闻道德委举报电话:0591-87275327
信息网络传播视听节目许可(互联网视听节目服务/移动互联网视听节目服务)证号:1310572 广播电视节目制作经营许可证(闽)字第085号
网络出版服务许可证 (署)网出证(闽)字第018号 增值电信业务经营许可证 闽B2-20100029 互联网药品信息服务(闽)-经营性-2015-0001
福建日报报业集团拥有东南网采编人员所创作作品之版权,未经报业集团书面授权,不得转载、摘编或以其他方式使用和传播
职业道德监督、违法和不良信息举报电话:0591-87095403(工作日9:00-12:00、15:00-18:00) 举报邮箱:jubao@fjsen.com 福建省新闻道德委举报电话:0591-8727532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