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福建省人大常委会关注公交驾驶员薪酬待遇、健康状况

2014-02-14 07:04   来源:福州日报  责任编辑:黄丽红 陈瑜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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福州新闻网讯 省人大常委会今年将持续关注城市公交事业发展情况。记者13从省人大常委会获悉,5月份召开的省人大常委会会议,将对省政府研究处理《省人大常委会会议对我省城市公共交通事业发展情况报告的审议意见》的情况开展满意度测评,必要时做出决定决议。其中,当前引发公众高度关注的提高公交驾驶员薪酬待遇、关心驾驶员健康状况等都是省人大常委会监督的内容。

据了解,省人大常委会关注城市公交事业始于2012年。当年省人大代表提出的《关于继续加大对公交扶持力度的建议》被省人大常委会列为重点办理的4件代表建议之一。为办好此建议,省人大常委会组织调研组赴福厦两地开展调研。调研报告显示,低报酬、高负荷造成公交驾驶员资源流失。据调查,我省各公交公司普遍缺驾,少的缺20%以上,多的缺30%以上。仅福州市区公交车日均需运送乘客186万人次,公交司机每天工作时间一般在10小时以上,每月只能休息两天。由于许多线路首末站没有站务室,司机休息、吃饭、如厕等基本生理需求无法解决。而这种高强度工作下,报酬却不高。劳动强度与工资福利不对称,造成公交司机大量流失。“车无人开”困扰和阻碍了公交事业的发展,而缺驾严重又使在岗司机劳动强度越来越大,形成恶性循环。

调研组和省人大代表建议,新一届省人大常委会要把听取省政府关于全省公交事业发展情况的报告列入监督工作计划,切实把这项民生实事办实办好。采纳这一建议,去年5月省人大常委会会议听取了城市公交事业发展报告,省政府表示,针对公交司机待遇低,“有车无人开”的现状,我省一方面将提高驾驶员薪酬待遇,将政府对城市公交的财政补偿资金向驾驶员薪酬倾斜,使驾驶员待遇达到当地中等平均收入水平,另一方面要加大驾驶员用工供给力度,通过启用场地恢复A1、A3驾驶员考试和在大中专职业教育机构培养公交驾驶员等方式,建立公交人才保障机制。

今年省人大常委会将继续开展对城市公交事业工作的监督,对去年听取审议城市公交事业发展情况的报告进行跟踪监督,调研评估审议意见研究处理情况。相关报告、审议意见及其研究处理情况将向社会公布,推动问题整改和提高监督质量。

(福州日报记者 李白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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