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晋江人大:以创新促履职

2014-02-14 18:06  林德生 来源:福建人大网  责任编辑:林锦   我来说两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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搭建履职平台 发挥代表作用

人大代表是人民代表大会的主体,充分发挥代表作用是全面提高人大工作水平的重要基础。为此,常委会把代表工作作为人大工作的基础,尊重代表主体地位,保障代表依法履职发挥作用。一是强化代表建议督办。去年以来,组织交办市十六届人大二次会议的代表建议169件,确定了“关于进一步优化晋江公共交通线路的建议”、“关于进一步强化物业管理的建议”、“关于发展晋江市养老服务业的建议”、“关于在安置房回迁过程中留足城乡社区公共管理配套用房的建议”、“关于完善世纪大道交通设施的建议”等5件重点建议。通过听取汇报、实地视察、跟踪督办等方式,促进建议办理从“就事论事”向“整体推进”,从“答复满意”向“结果满意”转变。经过市政府及承办单位的共同努力,办理工作取得了良好成效,代表满意、基本满意率达到100%。二是强化代表活动实效。不断丰富代表视察、调研的形式与内容,指导代表小组围绕“经济社会发展”、“城市改造建设”等专题集中视察,去年首次组织本级人大代表开展异地专题调研,帮助代表拓宽视野,为参会审议报告、提出议案建议作必要准备。积极推进代表述职工作,常委会领导到基层选区代表述职现场观摹指导,规范形式、丰富内容、造浓氛围、增强实效,去年共有36名市级人大代表向选民述职,接受选民评议和监督。扩大代表对常委会工作的参与,去年有650多人次的代表应邀列席会议、参加活动。广大代表为提高常委会议事质量、推进全市各方面工作提出了许多真知灼见,代表提出的“改进专项工作报告满意度表决”、 “加强食品安全监管”等意见被采纳并予以落实。三是强化代表履职保障。加强代表履职培训,去年举办2期省、泉州、晋江市人大代表培训班,代表履职能力有了新的提高。坚持向代表赠阅报刊杂志,定期编印参阅资料,拓宽代表知情知政渠道。制定《晋江市人大代表履职请假规定》,实行代表履职情况年度通报制度,增强代表依法履职的责任意识。继续落实常委会组成人员联系代表制度,31位常委会组成人员通过走访、座谈等多种形式,共联系代表200多人次,使常委会组成人员更好地置身于代表之中。

加强自身建设 提升履职形象

加强人大及常委会自身建设是坚持和完善人民代表大会制度的重要内容,是行使好宪法和法律赋予人大常委会各项职权的先决条件,也是推进人大工作规范化、程序化、制度化的必然要求。常委会坚持“为民、务实、清廉、高效”原则,切实加强自身建设。一是自觉坚持党的领导。始终坚持把党对人大工作的领导放在首位,把党的领导、人民当家作主、依法治国有机统一起来。在履职过程中,紧紧围绕市委的工作中心,自觉贯彻执行市委的决策部署和重要意图,重大事项都及时向市委请示报告。市委对人大工作十分重视,多次专题听取人大工作情况汇报,及时帮助解决工作中遇到的困难和问题。二是加强思想作风建设。认真学习社会主义民主政治建设的新理论、新要求,增强道路自信、理论自信、制度自信。坚持机关每月一次的法律讲座,常委会组成人员和机关干部的大局观念、法治意识和业务能力不断增强。深入开展创先争优、文明创建、效能建设活动,提高机关服务保障能力和水平。严格落实中央“八项规定”和解决“四风”问题的相关要求,切实增强群众观念,通过多种方式听取群众意见,深入了解民情,广泛集中民智,充分反映民意,提高人民群众对人大工作的满意度。三是加强履职能力建设。围绕“政治坚定、业务精通、务实高效、作风过硬、团结协作、勤政廉洁”的要求,着力提高以科学发展观统领人大各项工作的本领、把党的主张依法转化为地方国家意志的本领、围绕大局谋划和开展人大工作的本领、维护最广大人民根本利益和协调各阶层群众利益关系的本领、依照法定权限和法定程序有效行使人大职权的本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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