长汀:村医签约,签出乡村医疗“新疗效”
2014-02-18 08:50 来源:东南网 责任编辑:黄丽红 我来说两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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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0多万名群众签约家庭医生,全县村居全部实现乡村医生签约服务……长汀因此成为全国15个乡村医生签约服务重点联系县之一,乃我省唯一 村医签约,签出乡村医疗“新疗效” 东南网2月18日报道(福建日报记者 张杰 通讯员 陈天长) 几乎每天都要骑着摩托车出诊,群众来一个电话就上门服务;健康教育、妇保儿保、传染病报告、老年人体检等11项基本公共卫生服务样样都要承担……这是长汀县濯田镇刘坑村中心卫生所村医刘永兴基本的生活状态。 作为刘坑和周边寨头、同睦共3个村400多人的村医和签约家庭医生,“扛起锄头下田,放下锄头看病”让已干了30多年村医的老刘每天过得既紧张又充实。“家庭医生就要随叫随到,现在乡亲们有个头疼脑热,立马想到的就是给我打电话。” 在农村,由于医务人员数量少、医疗资源配置相对不足等原因,签约家庭医生对群众来说似乎是很遥远的事,而目前留在农村的人口以老弱病残居多,对签约医生的需求更迫切。为此,国家卫计委和我省先后启动乡村医生签约服务试点工作,长汀均位列其中。 “签约很简单,但真正要让基层群众享受家庭医生一样方便、优质的服务,绝不仅是一纸协议就能解决的,要做的工作很多。”长汀县卫生局副局长邱道尊说,于是,县里利用新医改的契机,进一步夯实基层医疗卫生的基础,通过设立中心村卫生所、提升已有建制村卫生所和“村医乡用”构建基层公共卫生服务团队等方式,实现全县297个村基层医疗卫生服务全覆盖,“确保每个村都有村医或乡镇卫生院的医生管,这是签约服务的前提”。 在此基础上,长汀完善乡村医生签约服务激励机制,对村医通过电话抽查、不定期督查、半年考核、年度考核等形式考核,按签约服务数和服务质量,给予每签约一户补助10元,对乡村医生出诊每天补助交通费3元。 另外,县里还将基本公共卫生服务工作任务的40%左右下放到村级,按实际完成工作量核拨公共卫生补助经费,确保年平均补助不少于8000元,而一旦村医被投诉或调查发现偷工减料和服务质量不到位,则予以相应的扣除。 同时,对承担更多基层医疗服务的乡镇卫生院则实行人事权、经营权、分配权下放,将签约医生的服务数量和质量与绩效挂钩,使他们告别以前收入的“旱涝保收”,确保乡村医生签约服务能落到实处。
对此,南山镇洋背村村民吴兴如深有感触。老吴患有高血压、爱人有类风湿关节炎,老父母也是久病缠身,而自己家离县城45公里、离镇卫生院也有10公里,看病很不方便。自从和村医签订《家庭医生签约式服务协议书》后,吴兴如一家看病的条件得到改善,村医和其身后由全科医生、护士、预防保健医生、乡村医生组成的卫生院全科服务团队随叫随到。 “以往一想到要去看病就头疼,现在一个电话就解决了。”老吴说,“没病时,他们还会定期到家里给我们检查、讲防病知识,还不用多花一分钱,服务太好了!” 正因为扎实的基础和良好的服务效果,长汀乡村医生签约服务试点工作以超常规的速度推进:2012年9月开始试点,到去年底全县18个乡镇、297个村居开展乡村医生签约服务试点工作,试点覆盖面100%。完成签约户数近9万户33万多人,占全县常住居民人数的近83%,如此高的比例在全省乃至全国均居于前列。因此,长汀成为了全省唯一入选全国15个乡村医生签约服务重点联系县之列的县。 “受益的不仅是老百姓。通过开展乡村医生签约服务,基层医疗卫生机构也达到进一步夯实基础强壮筋骨的效果。”邱道尊给记者提供了一组数字:基层首诊率大大提高,乡村医生的门诊量由原来的7.8人次/天增至现在的16.1人次/天;全县门诊业务中,基层卫生院和社区、村卫生所占54.85%,住院业务则占50.73%,基本实现“小病不出乡,大病不出县,疑难杂症才到大医院”的目标。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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