行驶证盖假“年检章” 被“锐眼”民警当场识破
2014-02-18 16:24 王坤明 来源:东南网 责任编辑:张海燕 我来说两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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李希识破行使证上的假年检章 东南网2月18日讯(本网记者 王坤明 通讯员 邱磊)驾驶员周某托人在行驶证副证印假“年检章”,以“备”检查,今天上午,周某驾驶摩托车闯禁行被福州城门派出所“锐眼”民警李希拦下,李希在查看其行驶证时,当场识破了假“年检章”。 上午10时47分许,“锐眼”民警李希在福峡路新天宇广场附近执勤时,发现一辆车牌为桂HDY***的二轮摩托车闯禁行,遂将该车拦下。驾驶员周某(男,33岁,四川人)向民警出示行驶证和身份证,并称其未带驾驶证。 李希在查看行驶证时,发现行驶证副证背面印有“桂HDY***检验有效期至2014年04月”等字样的“年检章”,“仔细比对后,我发现该‘年检章’内字与字间排列紧凑,且边框较真‘年检章’较窄,明显是假‘章’。”李希告诉记者,随后他通过查询发现该摩托车未按规定年检,驾驶员周某系无证驾驶。 经了解,原来这辆摩托车是周某几年前购买的二手车,没有办理过户手续。又因摩托车车牌是外地牌照,车辆必须回车籍所在地年检。周某嫌麻烦,自作聪明托人在行驶证副证印假“年检章”,以“备”民警检查。 目前,周某因使用伪造、变造机动车检验合格标志(罚款2000元,拘留10日以下,扣留车辆)、无证驾驶摩托车(罚款300元,可并处拘留15天以下,扣留车辆)、机动车未按规定进行安全技术检验(罚款20元,扣留车辆,记3分)、机动车违反禁令标志(罚款150元,记3分),将面临罚款2470元,行政拘留处罚。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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