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3年福建省财政190亿元补助扶贫开发工作重点县
2014-02-24 19:19 卢金福 来源:东南网 责任编辑:王琼 王琼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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东南网2月24日讯(本网记者 卢金福)记者今日从福建省财政厅获悉在省委省政府出台《关于进一步扶持省级扶贫开发工作重点县加快发展的若干意见》后,省财政厅重点从财力、专项、贴息、机制等方面加大扶持力度,落实了包括产业发展专项资金“切块”下达、增加县级基本财力保障补助、安排资金支持文教卫事业发展以及实行地方政府债省级全额贴息等政策措施。2013年,省财政共对23个县实施各类补助190.67亿元,财政政策效应逐步显现。 2013年省级扶贫开发工作重点县公共财政总收入实现134.67亿元,占全省县级(57个县)收入的11.7%,比上年提高0.5个百分点,其中地方收入达到93.81亿元,占全省县级收入的12.8%,比上年提高0.7个百分点。23个县公共财政总收入和地方公共财政收入总规模均比“十一五”期末(2010年)翻一番。分县看,23个县公共财政总收入均超过3亿元,最高为长汀县,达10.9亿元;地方公共财政收入均超过2亿元,最高为霞浦县,达7.4亿元,2013年提前完成地方公共财政收入4亿元目标的县有11个,比上年增加5个。 23个县公共财政总收入增长18.2%,高于全省平均水平4.2个百分点,地方公共财政收入增长24.6%,高于全省平均水平5.3个百分点。23个县中,公共财政总收入和地方公共财政收入增幅高于全省平均水平的分别达18个和19个,其中公共财政总收入和地方公共财政收入增幅最高的县分别为政和县(增长35.5%)和永泰县(增长41.2%)。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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