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福建加强省直机关会议费管理 违法违纪行为将受处分

2014-02-24 19:21  卢金福 来源:东南网  责任编辑:王琼 王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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要在综合定额标准以内据实报销

现行会议费综合定额标准是2007年制定的,随着近年来经济社会发展和物价水平的提升,已难以满足会议实际开支需要。《办法》根据当前市场价格水平和定点管理现状,在认真测算并多方征求意见的基础上,将二、三类会议综合定额标准提高到每人每天500元、400元,四类会议综合定额标准为每人每天350元。

《办法》还明确规定综合定额标准是需要开支食宿等费用的会议的结算标准上限,但不是报销标准,各单位应当在综合定额标准以内据实报销。与此同时,为贯彻落实厉行节约反对浪费的要求,在提高会议综合定额标准的同时,进一步强化了会议审批管理制度,严格会议费预算管理,严格会议费报销和支付管理,建立会议费公示制度等,从严控制会议数量和规模。

会议住宿用房以标准间为主 现场一律不摆花草

根据《党政机关厉行节约反对浪费条例》有关规定,《办法》对会议活动作出相关禁止性规定,主要有:严禁各单位借会议名义组织会餐或安排宴请;严禁套取会议费设立“小金库”;严禁在会议费中列支公务接待费;会议住宿用房以标准间为主,不得安排高档套房;会议用餐严格控制菜品种类、数量和份量,安排自助餐或工作餐,严禁提供高档菜肴,不安排宴请,不上烟酒。

会议会场一律不摆花草,不制作背景板,不提供水果;不得使用会议费购置电脑、复印机、打印机、传真机等固定资产以及开支与本次会议无关的其他费用; 不得组织会议代表旅游和与会议无关的参观;严禁以任何名义发放纪念品;不得额外配发洗漱用品,等等。

同时,《办法》明确会议费中存在违法违纪行为的,将按照《财政违法行为处罚处分条例》等法律、法规规定处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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