直通屏山|福建|时评|大学城|台海|娱乐|体育|国内|国际|专题|网事|福州|厦门|莆田|泉州|漳州|龙岩|宁德|南平|三明
您所在的位置:东南网 > 滚动网报> 社会民生 > 正文

深圳地铁女乘客死亡事件引网友反思 专家吁重视急救培训

2014-03-03 08:30  陈薪宇 来源:东南网  责任编辑:黄丽红   我来说两句
分享到:

深圳地铁女乘客死亡事件引网友反思,专家吁重视急救培训——

急救,怠慢不得

东南网3月3日报道 本网记者 陈薪宇

近日,35岁的女乘客梁娅在深圳地铁站出口台阶晕倒,经地铁站工作人员发现拨打急救热线并报警,但当救护人员抵达时已过去49分钟,该名乘客不幸身亡。这一事件引发了社会的广泛关注和争议。

工作人员无急救引争议

据地铁的监控录像,当日10时29分梁娅在地铁出口倒地,随后有乘客通知地铁工作人员。10时30分,地铁方面报警110。10时35分,地铁两名工作人员赶到,之后一直守候在一边,没有采取急救措施。梁娅当时能动,但是无法发出声音。10时46分,地铁方面拨打120急救电话。11时18分,救护车到场。

事件中,深圳地铁工作人员采取的措施引发了不少争议。一些网友认为,梁娅倒在地铁口没得到及时救援,导致耽误了宝贵的抢救时间。甚至有媒体批评,在这近50分钟内,没有人扶起这名乘客。网友“侃大山”说道:“如果地铁工作人员或者路人懂专业急救知识,如果工作人员报警时也拨打120,如果救护车能早点到,或许梁娅就不会失去她宝贵的生命。”

也有网友指出,急救需要判断被抢救人情况后采取相应措施,如果没有专业知识背景和培训技能而擅自急救,可能危害其生命安全,因此深圳地铁工作人员和普通路人不敢贸然采取急救,而是寻求专业人士帮助的做法并无不当。

网友“呆子啦啦啦”说道:“这种摔倒不能随意动的。我的一位长辈就是头部着地晕倒,我们打120时工作人员明确地说在急救车来之前尽量不能移动,除非有窒息风险。”

网友“正南齐白”认为应理性看待并反思这一事件:“经验丰富的外科医生曾经告诉我,胸外按压不当会造成被抢救者肋骨折断,现场的人不动她是正确。不顾事实的一味煽情,除了引发对立,解决不了任何问题。”

梁娅的悲剧也引发了社会关于急救知识普及的普遍反思。更多网友认为,这次事件反映了社会公众对于急救知识和技能缺失的重视,应通过事件去追溯程序和操作存在的问题从而改进,避免下次悲剧发生。网友“花非花8181”说:“我们的社会,连这种基本的急救教育还没有,怎么能在突发情况下自救和救人呢?学校、机关、公司等单位应该都予以重视,普及急救、消防的教育。”

福州:公共场所基本配有急救药箱

梁娅事件也引发了人们对于公共场所急救设施的关注。就此,记者走访了福州火车北站、汽车北站等公共场所,了解到这些公共场所均备有急救药箱,且工作人员均曾参与基本的急救知识培训。

据火车北站旅客服务台工作人员介绍,站内设有两个服务台,共9名工作人员全天轮流值班,且均有急救培训证。服务台及每列车组上也备有急救药箱,为旅客提供针对外伤、晕车、呕吐等症状的药品以及轮椅等。

在汽车北站,也设有救护车专用通道和类似急救措施。该站保卫科相关负责人告诉记者,旅客服务组共有6名工作人员,另有2名现场值班员。如发现旅客不适或晕倒,会立即拨打120并报警,派专人引导救护车入站。记者也从闽运公交公司了解到,该公司共600多名司机每年均参与急救培训。

专家:呼吁重视急救培训

“在美国超过50%的市民接受过急救知识培训,而在中国内地参与培训人数还不到总人口的1.5%。”省红十字现场救护培训中心外联部主任、我省资深现场急救培训师郑明华接受记者采访时说,目前国内民众的急救意识还较薄弱,公众自主接受急救知识培训的比例远低于其他国家,2013年省红十字会培训的持证急救员仅1.5万多人。虽经常举办公益性讲座普及急救知识,但大众对于急救常识还是知之甚少,甚至在网络及报刊上都流传许多不正确甚至错误的急救方法。

“许多人存在侥幸心理,认为意外不会发生在自己身上而忽视了学习急救知识的重要性,导致市民参与的积极性不高。”郑明华说,“救命的黄金时间是发生意外的4到6分钟,如果在这期间能得到及时有效急救,其存活的希望会大大增加。在美国,猝死抢救存活率可达到50%左右,而中国却不到1%。如果大家都重视急救并参与培训,不仅能自救,相信将有更多人可以得到及时救助而保住生命。”

他也提醒说,市民要想更好地掌握急救培训知识,最好还是要进行专业的培训,“急救是一门技能,除了理论学习,还需要经过专业的器材如一些模具配合练习,在老师的指导下才能真正掌握”。

打印 | 收藏 | 发给好友 【字号
心情版
相关评论
今日热词
更多>>福建今日重点
更多>>国际国内热点
  • 新闻图片
更多>>娱 乐
  • 点击排行
  • 三天
  • 一周
  • 一月
关于我们 | 广告服务 | 网站地图 | 网站公告 |
国新办发函[2001]232号 闽ICP备案号(闽ICP备05022042号) 互联网新闻信息服务许可证 编号:35120170001 网络文化经营许可证 闽网文〔2019〕3630-217号
信息网络传播视听节目许可(互联网视听节目服务/移动互联网视听节目服务)证号:1310572 广播电视节目制作经营许可证(闽)字第085号
网络出版服务许可证 (署)网出证(闽)字第018号 增值电信业务经营许可证 闽B2-20100029 互联网药品信息服务(闽)-经营性-2015-0001
福建日报报业集团拥有东南网采编人员所创作作品之版权,未经报业集团书面授权,不得转载、摘编或以其他方式使用和传播
职业道德监督、违法和不良信息举报电话:0591-87095403(工作日9:00-12:00、15:00-18:00) 举报邮箱:jubao@fjsen.com 福建省新闻道德委举报电话:0591-8727532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