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全国政协委员张帆等建议:制定专门调整医患关系的《医事法》

2014-03-05 08:11   来源:东南网  责任编辑:黄丽红 黄晓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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东南网3月5日报道(福建日报记者 郑璜 严顺龙 林侃)

驻闽全国政协委员张帆等提交提案,建议单独制定一部专门调整医患关系的法律——《医事法》。

提案认为,近年来,我国医疗纠纷案件呈逐年上升态势,医患矛盾日益尖锐,并成为社会广为关注的焦点问题。

提案建议《医事法》对包括医疗违约、医疗侵权、医疗赔偿等方面内容的医事关系予以专门规定,以界定医患关系的法律性质,规范医疗服务行为,保护医患双方的合法权益。

提案提出,制定《医事法》首先必须充分保护患者合法权益,其次要通过法律形式明确医患双方在医事活动中的权利和义务。可建立相对独立的第三方责任认定机构,明晰医事责任认定。可探索建立医疗事故责任强制险制度,由保险公司根据案情理赔,还可引入仲裁、人民调解机制,设立专门的第三方医疗纠纷调解机构。

提案提出,既要严厉惩处医疗机构、医务人员及其他相关从业人员在医事活动中侵犯患者合法权益的行为,也要将“医闹”行为纳入刑事法律规制范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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