直通屏山|福建|时评|大学城|台海|娱乐|体育|国内|国际|专题|网事|福州|厦门|莆田|泉州|漳州|龙岩|宁德|南平|三明
您所在的位置:东南网 > 滚动网报> 社会民生 > 正文

福建省3.15倡导绿色消费 新“消法”今日起施行

2014-03-15 21:40  冯川叶 来源:东南网  责任编辑:林锦   我来说两句
分享到:

东南网3月15日讯(本网记者 冯川叶)15日上午,以“新消法 新权益 新责任”为主题的福建省、福州市纪念3.15国际消费者权益日活动暨绿色消费倡议活动仪式在福州举行。会上,福建省消费者权益保护委员会向全省消费者发出“践行绿色低碳消费 建设共同美丽家园”的倡议,福建省人大副主任刘群英、省政府副省长郑晓松、省政协副主席陈绍军等省领导出席了会议,并以普通消费者的身份,带头响应绿色低碳消费倡议。

2013年10月,全国人大常委会通过了对1993年颁布的《中华人民共和国消费者权益保护法》的修改决议,新“消法”于2014年3月15日起正式实施。专家表示,新“消法”主要是加强社会诚信建设、充实细化消费者权益、强化经营者义务,对新的消费方式特别是网络购物专门作了规定(规定网购商品7天可无理由退货),对网络交易平台的责任进行了完善和补充。对消协履行职能、政府监管职责方面,作了进一步明确规定。在经营者的责任方面,加大了对虚假广告责任规定。另外,还加大了惩罚性赔偿的力度。在当前更加多样的消费形式和更加复杂的市场环境下,能够更加充分地保护消费者权益,维护市场公平公正。

活动中,福建省副省长郑晓松还为新成立的“福建省消委会室内装饰装修设计专业委员会”授牌。该委员会的成立旨在适应福建省家装行业越来越受社会关注的形势,福建省消委会立足提高福建家装消费维权专业水平,推动家装行业规范繁荣发展。活动特别针对消费者关注热点之一的家装质量安全进行了专题介绍。福建省工商局局长叶木凯在会上做了主题发言,向全省消费者发出“践行绿色低碳消费 建设共同美丽家园”的健康消费倡议书。刘群英、郑晓松等领导还以消费者身份带头响应倡议,在倡议书面板上签名。

打印 | 收藏 | 发给好友 【字号
心情版
相关评论
今日热词
更多>>福建今日重点
更多>>国际国内热点
  • 新闻图片
更多>>娱 乐
  • 点击排行
  • 三天
  • 一周
  • 一月
关于我们 | 广告服务 | 网站地图 | 网站公告 |
国新办发函[2001]232号 闽ICP备案号(闽ICP备05022042号) 互联网新闻信息服务许可证 编号:35120170001 网络文化经营许可证 闽网文〔2019〕3630-217号
信息网络传播视听节目许可(互联网视听节目服务/移动互联网视听节目服务)证号:1310572 广播电视节目制作经营许可证(闽)字第085号
网络出版服务许可证 (署)网出证(闽)字第018号 增值电信业务经营许可证 闽B2-20100029 互联网药品信息服务(闽)-经营性-2015-0001
福建日报报业集团拥有东南网采编人员所创作作品之版权,未经报业集团书面授权,不得转载、摘编或以其他方式使用和传播
职业道德监督、违法和不良信息举报电话:0591-87095403(工作日9:00-12:00、15:00-18:00) 举报邮箱:jubao@fjsen.com 福建省新闻道德委举报电话:0591-8727532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