直通屏山|福建|时评|大学城|台海|娱乐|体育|国内|国际|专题|网事|福州|厦门|莆田|泉州|漳州|龙岩|宁德|南平|三明
您所在的位置:东南网 > 福建频道首页> 文化 > 正文

福建普查历史建筑、特色建筑和历史风貌区

2014-03-18 08:06   来源:东南网  责任编辑:黄丽红   我来说两句
分享到:

东南网3月18日讯(福建日报记者 李珂) 记者17日从省文物局获悉,省住建厅、省文化厅决定在全省范围内联合开展历史建筑、特色建筑和历史风貌区普查,力求调查“摸清家底”。

据省文物局介绍,对具有一定历史、科学、艺术价值,能反映地方历史风貌和地方特色,未公布为文物保护单位,也未登记为不可移动文物的建筑物、构筑物,建成50年以上的,可认定为历史建筑;建成不满50年的,可认定为特色建筑。对空间格局、景观形态、建筑样式等较完整地体现地方某一历史时期地域文化特点,具有一定规模,但尚未达到历史文化街区标准或者尚未公布为历史文化街区的区域,可确定为历史风貌区。

我省将根据历史建筑、特色建筑和历史风貌区的价值,建立省级和市县级保护名录。由各地规划主管部门会同文物主管部门进行普查登记,在征求专家意见和社会公示的基础上,由市、县人民政府公布市县级保护名录,省住建厅和省文化厅公布省级保护名录。

打印 | 收藏 | 发给好友 【字号
心情版
相关评论
今日热词
更多>>福建今日重点
更多>>国际国内热点
  • 新闻图片
更多>>娱 乐
  • 点击排行
  • 三天
  • 一周
  • 一月
关于我们 | 广告服务 | 网站地图 | 网站公告 |
国新办发函[2001]232号 闽ICP备案号(闽ICP备05022042号) 互联网新闻信息服务许可证 编号:35120170001 网络文化经营许可证 闽网文〔2019〕3630-217号
信息网络传播视听节目许可(互联网视听节目服务/移动互联网视听节目服务)证号:1310572 广播电视节目制作经营许可证(闽)字第085号
网络出版服务许可证 (署)网出证(闽)字第018号 增值电信业务经营许可证 闽B2-20100029 互联网药品信息服务(闽)-经营性-2015-0001
福建日报报业集团拥有东南网采编人员所创作作品之版权,未经报业集团书面授权,不得转载、摘编或以其他方式使用和传播
职业道德监督、违法和不良信息举报电话:0591-87095151 举报邮箱:jubao@fjsen.com 福建省新闻道德委举报电话:0591-87275327
全国非法网络公关工商部门举报:010-88650507(白)010-68022771(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