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福建省率先实行中小学教师职务聘后规范化管理

2014-03-19 21:17  谢添实 来源:东南网  责任编辑:黄丽红   我来说两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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东南网3月19日讯(本网记者 谢添实)今年,我省将全面实行中小学幼儿园教师职称制。那么,职称评上以后是否就能高枕无忧?答案是否定的。记者从省教育厅获悉,近日我省在全国率先出台了《关于加强中小学教师专业技术职务聘后管理的意见》,首次对中小学教师各层级职务聘后履职岗位责任提出要求。

省教育厅有关人士表示,此举有利于建立“职务能上能下、待遇能升能降”的教师职务聘任激励机制,进一步完善教师聘任制度;同时也有利于引导教师消除职业倦怠,提升工作积极性和创造性,促进教师专业成长,提升教师队伍整体素质。

意见明确,高级与正高级教师要发挥引领示范作用,参加教科研工作,指导、承担教研、教改任务。比如正高级教师在聘期内要撰写并公开发表1篇及以上论文,主持完成1项及以上课题研究,指导培养2名及以上青年教师;每学年听课15节及以上并作出点评,参加送教下乡等活动。

意见强调了学生评议满意度的作用,要求正高及高级教师每年学学生评议满意率需达85%以上;中级教师达80%以上,初级教师达75%以上。此外,除正高级教师之外,聘期内每位教师都要担任1年以上班主任等学生管理工作。

据悉,教师职务聘期一般为3至5年,考核结果分为优秀、合格、基本合格、不合格四个等级。聘期考核结果作为教师资格定期注册、岗位聘任、职务晋升、绩效工资发放、表彰奖励等的重要依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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