直通屏山|福建|时评|大学城|台海|娱乐|体育|国内|国际|专题|网事|福州|厦门|莆田|泉州|漳州|龙岩|宁德|南平|三明
您所在的位置:东南网 > 滚动网报> 法制报道 > 正文

福州警方破获年内盗窃案件492起 兑现群众奖金8万多元

2014-03-20 16:43  卢金福 来源:东南网  责任编辑:张海燕   我来说两句
分享到:

新闻发布会现场

福州警方给参与打击盗窃的群众颁奖

东南网3月20日讯(本网记者 卢金福 实习生 林梦颖)去年11月26日,两名江西男子潜伏在从长乐机场到福州市区的大巴上,偷走了乘客林某放在行李架上的手提包内2万元、港币30万元, 回老家后用赃款购买汽车两辆。今年1月12日,福州台江警方远赴江西将两名男子余某辉(男,38岁)、刘某龙(男,34岁,均为江西丰城人)抓获,追回了余下6万余元的现金,另经并串深挖破获其它6起机场大巴盗窃财物案。

记者从福州市公安局今日上午召开的新闻发布会获悉,为进一步加强社会治安管控,维护社会治安安全稳定,福州警方从去年12月起连续部署开展了打防扒窃犯罪专项行动、六城区打击盗窃专项整治工作,对各类盗窃违法犯罪活动持续发起凌厉攻势,全力遏制盗窃警情高发态势,取得显著战果。

抓获各类盗窃犯罪嫌疑人336名

据统计,1至2月,全市破获年内盗窃案件492起,同比升55.2%,通过强势打压,入室盗窃、盗窃机动车案件分别同比下降21.3%、7.2%。2月18日至3月18日一个月内,六城区公安机关共抓获各类盗窃犯罪嫌疑人336名,其中刑事拘留255名。

期间,福州市警方围绕打防盗窃违法犯罪,多警协作、综合施策。福州市公安局专门出台了《2014年城区公安机关盗窃打防工作问责规定》,认真落实奖惩措施,有效督促各城区开展打击防范工作,强化盗窃警情研判。全面梳理城区两抢一盗警情高发的时段、地段,并合理安排警力加强巡逻防范、便衣巡查、预伏守候工作,力抓现行;运用科技打防犯罪。开展移动车卫士GPS定位系统打击电动车盗窃犯罪业务培训,将车辆投入到盗窃电动车案件高发地段,实施精确打击犯罪。

同时,组建反扒工作专班。成立由民警和保安力量组成的反扒专班,深入案件高发时段以及公交站点、医院、商场等复杂场所、地段开展反扒工作,开展区域专项打击。针对个别城区的警情发案特点,开展打击专项工作。仓山区公安局从3月1日起在全区范围内开展为期三个月的“春雷行动”,重点打击盗窃违法犯罪活动,共抓获盗窃违法犯罪嫌疑人103名,其中刑事拘留78名,破获各类盗窃案件145起。

福州市公安局党委委员、副局长陈红卫表示,下一步福州市警方将结合3月19日省公安厅部署的“猎狐捕鼠”专项行动,进一步加大对侵财类违法犯罪活动的打击力度,迅速兴起行动高潮,形成全面打击效应,切实维护广大群众的生命财产安全和省会中心城市的安定稳定。

35名群众参与警方打击盗窃行动

1月4日上午8时,群众饶某在仓山区金山街道秋爽苑菜市场买菜时,发现3名男子不时尾随买菜妇女,伺机扒窃。随后,饶某通知4名老乡来菜市场对嫌疑人进行围堵。

当发现其中一名嫌疑人在另外两名男子掩护下,对一名妇女实施盗窃时,饶某与4位老乡立即上前将3名嫌疑人当场抓住。目前,3名嫌疑人已被警方刑事拘留。根据福州市公安局规定,奖给有功群众饶某等5人9000元。

1月16日18时许,群众王某在晋安区斗门天桥下西北侧安全岛上发现嫌疑人黄某正在扒窃,便主动出手抓获现行,扭送至派出所。经审,嫌疑人黄某承认了其扒窃作案2起的犯罪事实,目前已被刑事拘留。根据规定,奖给有功群众王某3000元。

据了解,为广泛发动群众参与打击盗窃,福州市警方于去年12月专门设立了群众参与打击盗窃犯罪奖励基金,对积极提供线索、指证、抓获盗窃违法犯罪分子的群众予以奖励。

截至目前,共有35名群众参与警方打击盗窃行动,其中:有29名群众当场抓获嫌疑人并扭送至公安机关;有1名群众当场协助民警抓获犯罪嫌疑人;有5名群众提供线索协助公安机关破案。通过群众的积极参与,福州市警方从中抓获各类盗窃犯罪嫌疑人35名,共兑现群众奖金人民币83000元。

对于这些见义勇为的群众,陈红卫表示法律对于保护他们的人生安全有着一整套的规定。并且他亦进一步呼吁市民们要敢于同恶势力作斗争,要积极同警方合作,通过共同的努力遏制此类民生侵财案件的发生。

福州市公安局设立群众参与打击盗窃犯罪奖励内容及标准:

1.群众目击作案,主动出手抓获现行盗窃嫌疑人,经公安机关审查够刑事拘留以上处理的,每抓获一名犯罪嫌疑人奖励3000元;

2.受害者抓获盗窃嫌疑人,经公安机关审查够刑事拘留以上处理的,每抓获一名犯罪嫌疑人奖励3000元;

3.群众抓获公安机关通缉的盗窃嫌疑人,经公安机关审查够刑事拘留以上处理的,每抓获一名犯罪嫌疑人奖励3000元;

4.群众举报盗窃嫌疑线索,公安机关将其抓获,经审查够刑事拘留以上处理的,每抓获一名犯罪嫌疑人奖励1000元;

5.群众协助办案民警抓获盗窃嫌疑人,经公安机关审查够刑事拘留以上处理的,每抓获一名犯罪嫌疑人奖励1000元;

6.群众在抓获犯罪嫌疑人过程中负伤的,按照《见义勇为条例》予以额外表彰奖励。

打印 | 收藏 | 发给好友 【字号
心情版
相关评论
今日热词
更多>>福建今日重点
更多>>国际国内热点
  • 新闻图片
更多>>娱 乐
  • 点击排行
  • 三天
  • 一周
  • 一月
关于我们 | 广告服务 | 网站地图 | 网站公告 |
国新办发函[2001]232号 闽ICP备案号(闽ICP备05022042号) 互联网新闻信息服务许可证 编号:35120170001 网络文化经营许可证 闽网文〔2019〕3630-217号
信息网络传播视听节目许可(互联网视听节目服务/移动互联网视听节目服务)证号:1310572 广播电视节目制作经营许可证(闽)字第085号
网络出版服务许可证 (署)网出证(闽)字第018号 增值电信业务经营许可证 闽B2-20100029 互联网药品信息服务(闽)-经营性-2015-0001
福建日报报业集团拥有东南网采编人员所创作作品之版权,未经报业集团书面授权,不得转载、摘编或以其他方式使用和传播
职业道德监督、违法和不良信息举报电话:0591-87095403(工作日9:00-12:00、15:00-18:00) 举报邮箱:jubao@fjsen.com 福建省新闻道德委举报电话:0591-8727532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