直通屏山|福建|时评|大学城|台海|娱乐|体育|国内|国际|专题|网事|福州|厦门|莆田|泉州|漳州|龙岩|宁德|南平|三明
您所在的位置:东南网 > 滚动网报> 社会民生 > 正文

福州:男子跳舞恋上舞伴 昔日情人泼水报复情敌

2014-03-25 19:43  冯川叶 来源:东南网  责任编辑:唐丽萍   我来说两句
分享到:

东南网3月25日讯(本网记者 冯川叶 通讯员 南街综)3月25日清早,钟爱广场舞的连女士结束了晨练,作别舞伴。当连女士途经一家咖啡厅门口时,一名与她年纪相仿的妇女突然从店内冲出,端着一杯水劈头盖脸地朝她泼去。不甘受辱的连女士抓起皮包挥向对方。随后双方扭打在一起,互相抓扯,好不狼狈。

围观群众见二人打得不可开交,遂向南街派出所报警。民警到场后只见当事二人头发散乱,双方面部及颈部有几处抓痕。连女士手里抓着拉扯中断裂的半截金项链,质问对方究竟为何当街找她麻烦。

原来,泼人的妇女姓殷,和连女士的舞伴王先生曾是情人关系,两人通过书画结缘。王先生虽有妻女,可殷女士仍放不下这段忘情恋,对王先生照顾有加。她本以为可以和王先生共度晚年,可是自从王先生加入广场舞后,这一切就变了。王先生对殷女士的态度先是忽冷忽热,不久后竟毅然要和殷女士结束这段恋情。在殷女士的追问下,王先生不得已承认他对已婚的舞伴连女士暗生情愫。

民警了解情况后,对殷女士的行为进行了警告教育,告知其不应用过激的方式处理问题,同时对王先生及殷女士的不道德行为进行批评教育,责令他们端正作风,尊重婚姻。

相关阅读:

打印 | 收藏 | 发给好友 【字号
心情版
相关评论
今日热词
更多>>福建今日重点
更多>>国际国内热点
  • 新闻图片
更多>>娱 乐
  • 点击排行
  • 三天
  • 一周
  • 一月
关于我们 | 广告服务 | 网站地图 | 网站公告 |
国新办发函[2001]232号 闽ICP备案号(闽ICP备05022042号) 互联网新闻信息服务许可证 编号:35120170001 网络文化经营许可证 闽网文〔2019〕3630-217号
信息网络传播视听节目许可(互联网视听节目服务/移动互联网视听节目服务)证号:1310572 广播电视节目制作经营许可证(闽)字第085号
网络出版服务许可证 (署)网出证(闽)字第018号 增值电信业务经营许可证 闽B2-20100029 互联网药品信息服务(闽)-经营性-2015-0001
福建日报报业集团拥有东南网采编人员所创作作品之版权,未经报业集团书面授权,不得转载、摘编或以其他方式使用和传播
职业道德监督、违法和不良信息举报电话:0591-87095151 举报邮箱:jubao@fjsen.com 福建省新闻道德委举报电话:0591-87275327
全国非法网络公关工商部门举报:010-88650507(白)010-68022771(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