福建将推进药店“远程审方” 2015年前零售药店须配执业药师
2014-04-01 06:51 来源:东南快报 责任编辑:黄丽红 陈瑜辉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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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5年前零售药店须配执业药师 我省将推进药店“远程审方”,取消药品“分区域”配送 本报讯(记者林雅)昨日,2014年全省药品监管工作会议在福州市召开。对于药品流通体制的改革是今年我省药品监管工作的一大重点。今后,我省将取消药品“分区域”配送,全省为一个配送区域,并在全省药品批发企业中遴选10家企业承担药物的配送。 此外,我省将继续着力推进零售企业“四证合一”、零售连锁企业“远程审方”、新版GSP认证、新版GMP认证等工作。 新版GSP认证是今年我省药品流通监管工作的一项重头戏。目前我省已发证4家,走在全国的前列。据初步统计,我省将有216家批发企业和零售连锁企业总部必须在年内完成新版的GSP认证。 新版GSP实施,通过更严格的标准,将那些不能发挥有效市场流通作用,药品经营质量管理水平差的企业淘汰出局。同时,我省将继续推进新修订药品GMP认证工作。 我省实行了药品监管方式创新。接下来,我省将重点研究如何推进“四个证”在统一申请、统一受理、统一检查方面的问题,切实方便申请人。 此外,2015年前所有零售药店必须配备执业药师,否则无法通过认证,必须关门。据省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有关人士介绍,我省现有药店8000多家,执业药师2000多人。为此,我省推行远程审方的药学服务模式解决上述问题,同时推进我省药品连锁经营。此前在福州、泉州、漳州等地开展试点。 对申请远程审方的,我省要求连锁企业总部必须同时申请并通过认证,各地将对搞远程审方的企业增加监管频次,一年必须达3次以上,达不到远程审方要求的,将被取消资格。 为确保药品质量和监督药品配送及时到位,今年我省将取消现有的“分区域”配送模式,全省为一个配送区域,并要求在全省药品批发企业中遴选10家企业承担药物的配送。 目前,省药检所加挂“省医疗器械和药品包装材料检验所”牌子,成立“医疗器械标准预评价和审核委员会”。今年我省将着力推进医疗器械检验检测装备和能力建设,调整充实医疗器械注册技术审评专家库,以争取尽快承担起医疗器械技术审评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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